电力设施与公用工程、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扩建或者改建中相互妨碍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2023-02-11
更新时间:2023-02-11 23:58:29作者:百科知识库
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概念是 1980 年提出的,当时世界自然保护同盟提出了一个保护战略--《世界自然资源保护战略》,“通过保护自然生态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总目标。”这个概念被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所接受,认为可持续发展是能够满足当代人需要,且不危及后代满足其自身需要能力的基础上的发展,这个概念在 1987 年挪威首相布伦特兰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得到使用,并被广泛接受。中国的城市环境保护是从 1973 年正式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的,但 1988 年,中国才第一次成立了直属于国务院的国家环保局(副部级单位),1984 年第 38 界联合国大会,挪威首相布伦特南牵头成立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中国著名生态学家马世骏是该委员会的委员。该委员会用 900 天时间考察了世界各地的环境问题,写出了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国随后也派人参与了这个报告。在对《我们共同的未来》的草案进行最后讨论并通过的会议上,中国代表主要强调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包括国家对自然资源的主权、环境权和发展权的原则,尊重和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原则等。代表回国后立即组织将《我们共同的未来》翻译成了中文,亚洲地区首发仪式于 1987 年 7月 1 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在《我们共同的未来》这本书里,我国第一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并将它定义为:“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现在被人们广泛引用的中文的“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就是在这本书里翻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