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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教案与明末天主教

更新时间:2023-02-04 13:11:28作者:百科知识库

南京教案与明末天主教

南京教案与明末天主教。利玛窦去世后,意大利西西里人龙华民继掌中国天主教教务。他对于利玛窦认为无关紧要的,如祀天、祭祖、拜孔等仪式,都视为迷信,禁止教徒参加。社会人士因而产生反感,反教风潮也随之而起。

1616年5月、8月和12月,南京礼部侍郎沈[氵隺]〔que却〕三次向明神宗上疏,认为西方传教士散处中国,时有窥伺之举;劝人崇奉天主,不祀祖宗,是教人不孝,有背名教;私习历法,有乖律例私习天文之禁;聚男女于一室,抹圣油,洒圣水,易败坏风俗,淆乱纲纪(《南宫署牍·三参远夷疏》)。南京诸大臣,如晏文辉、余懋〔mao茂〕孳、徐如珂等,都应声附和。士大夫也纷纷著书,如虞淳熙的《利夷欺天罔世》、林启陆的《诛夷论略》、钟始声的《天学初征》和《天学再征》、邹维琏的《辟邪管见录》、许大受的《圣朝佐辞》等,指责天主教“暗伤王化”,“诬妄先师”,“左道惑人”,从而掀起非教风潮。7月,徐光启在北京上《辨学章疏》,竭力为传教士辩护:

臣累年以来,因与讲究考求,知此诸陪臣(西方传教士)最真最确。不止踪迹心事,一无可疑,实皆圣贤之徒也。其道甚正,其守甚严,其学甚博,其识甚精,其心甚真,其见甚定。在彼国中,亦皆千人之英,万人之杰。所以数万里东来者,盖彼国教人,皆务修身以事天主,闻中国圣贤之教,亦皆修身事天,理相符合,是以辛苦艰难,履危蹈险,来相印证,欲使人人为善,以称上天爱人之意。(《徐文定公集》卷五)

李之藻在高邮,杨廷筠在杭州,都致书南京官员请求保教。但沈[氵隺]交结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方从哲,令巡城御史孙光裕逮捕王丰肃、谢务禄,并陆续关押教徒二三十人。然后具疏奏请,促使皇帝于12月28日颁下禁教之令。次年,庞迪我、熊三拔、王丰肃、谢务禄等被押解广东,其他传教士都隐匿民间。1621年山东白莲教起义,沈[氵隺]升任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他勾结魏忠贤,指责天主教为白莲教,再次指使南京逮捕教徒。传教士纷纷迁居杭州杨廷筠和上海徐光启家避祸。1623年沈[氵隺]被首辅①叶向高所排斥,南京教案才告平息。王丰肃改名高一志,谢务禄改名曾德昭,潜入山西、浙江、陕西等地传教。

此后,非教风潮仍连绵不绝,如1625年艾儒略至福建传教,引起施邦曜、黄问道、陈候光、李维垣、黄贞等士大夫厌恶,故有非教论著《示禁传教》、《辟邪解》、《辨学刍言》、《请颜茂猷辟天主教事》、《不忍不言》、《破邪集》等相继问世,掀起一股不大不小的风潮。但明末因满族崛起,边防危急,以及历法失修,推验多误,需要借助西方传教士制造火炮和修订历法,被驱逐的教士复又召回。在徐光启的推荐下,邓玉函、龙华民、阳玛诺、艾儒略、毕方济、汤若望、罗雅谷等先后来京供职,取得合法身分,有了传教的便利。崇祯初,龙华民、汤若望、罗雅谷三人甚至可以出入宫禁,天主教也因此深入宫廷。传说明思宗崇奉天主教,曾下令将宫中佛像用麻绳铁索拖曳而出(木陈忞〔min民〕《北游集》)。此说虽无确证,但宗室内臣,皇亲眷属,信教者不乏其人。当时的传教士“出入宫廷,颇形利便,与太监等往来,常乘机言圣教道理”。1630年,御马太监庞天寿首先由龙华民领洗奉教,不久,由汤若望陆续领洗40人。宫中为汤若望特设圣堂一所,几年内受洗者竟有540名之多(徐宗泽《中国天主教传教史概论》)。

1613年,耶稣会为了扩大在华传教规模,派遣金尼阁回罗马,要求增派教士。金尼阁请求教廷批准中国自成一个省区。当时在华教士不满20人,会所不过五处(北京、南京、肇庆、韶州、南昌),教徒不足一万,因此只改划为副省区,和日本同属一个省区。虽获准用汉语举行弥撒和念经,但未实行。龙华民以后,罗如望(1623年)、阳玛诺(1625年)、傅泛际(1636年)相继担任在华耶稣会中国传教会会长。后又分华北、华南二大教区,傅泛际任华北会长,管理北京、山东、陕西、山西、河南教务,共有教士五人。其中山东济南开教,龙华民出力最多。陕西西安开教始自汤若望。山西绛州开教,始自高一志。河南开封开教,始自毕方济。艾儒略驻福州,任华南会长,管理南京、江西、湖广、四川、浙江、福建教务,共有教士15人。杭州开教,始自郭居静、金尼阁。扬州、福州开教,均始自艾儒略。武昌开教,始自何大化。此外,南雄、上海、嘉定、常熟等地,都建有教会。广东、广西自1575年起由澳门主教区兼管。1632年天主教传入海南岛。1641年利类思在四川开教。至崇祯末年,全国已有13省传入天主教。

清兵入关后,南明政权于危急之中曾通过传教士赴澳门向葡萄牙政府借兵。意大利那不勒斯人毕方济在南京教案后被迫离开北京,至嘉定、上海、开封等地传教。1628年,明神宗第三子福恭王朱常洵〔xun巡〕在开封多次召见他。1644年,常洵之子福王朱由崧在南京建立弘光政权后,派毕方济赴澳门求援。1645年3月毕方济自南京启程,及抵澳门,南京已经失陷。唐王朱聿键继而在福州称帝,改元隆武。毕方济于1628年在南阳曾与唐王结识,这时赴福州进《修齐治平颂》,表示愿为南明政权效劳。唐王赋诗赞美他为“西域之逸民,中国之高士”,命他同内监庞天寿去澳门商借兵械。1646年8月,唐王被清兵所俘,桂王朱由榔〔lang郎〕在肇庆登基,建立永历政权。毕方济又跟从永历帝,在广州建立教堂,1647年他曾引领葡萄牙士兵300人守桂林。

在南明宫廷,司礼监掌印太监庞天寿10多年前就已领洗,教名亚基楼·契利斯当。在他劝导下,宫中设有小堂,供奉耶稣。一年后,即1648年,皇太后、皇后由德意志人瞿纱微付洗入教。永历谪母王太后,教名烈纳,永历生母马太后,教名马利亚,皇后教名亚纳。永历帝因多蓄姬妾,不能受洗。新生的太子慈煊,患重病后也受洗入教,教名公斯当定,意欲模仿君士坦丁大帝奉教创业。宫中先后受洗的妃嫔有50人,宦官更多,大臣也有40人。皇太后派使臣赴澳门要求司铎为明室祈福,受到葡萄牙总督的款待,澳门官员以火铳100个赠予庞天寿,并派兵相助,充当侍卫。

据罗马教廷宣教部档案,永历政权中掌握军政大权的庞天寿,在耶稣会教士的怂恿下,首先表示愿意遣使进谒教皇,并向耶稣会会长致意。于是烈纳太后有了向教皇英诺森十世和耶稣会会长通书之举。担任使者的是匈牙利籍波兰人卜弥格。汉文国书两件由瞿纱微、卜弥格译成拉丁文,用黄绢金边卷轴书写,一件首题“大明宁圣慈肃皇太后致谕于”“代天主耶稣在世总师、公教皇主圣父”,一件“敕谕耶稣会大尊总师神父”。庞天寿另有上罗马教皇书。庞天寿致耶稣会会长书,用朱书红印,并有银牌一面,上刻汉文和拉丁文,献给罗马圣伊纳爵墓。庞天寿还有红色长方形帖子一件,由卜弥格递交威尼斯共和国,原件今存威尼斯市档案馆。

1651年1月,卜弥格赍书由肇庆出发,随行的中国教徒秦安德年仅19岁。在澳门和果阿,葡萄牙当局因不愿招致清朝不满而加以阻挠。卜弥格一行至1652年12月才抵达威尼斯。卜弥格以华服华礼向威尼斯政府呈递文件。随即赴罗马,但罗马教廷对他的使者身分极表怀疑,耶稣会总会长也指责他独断独行,私来罗马。直到新教皇亚历山大七世继位后,接获澳门、印度等地主教来函,才确认其使者身分。1655年12月18日,卜弥格蒙教皇召见,呈上烈纳太后及庞天寿书信。教皇复信措词空泛,交由卜弥格携回中国。1658年卜弥格抵达暹罗(泰国)。这时两广已陷入清军手中,永历帝由云南逃亡缅甸,皇太后和庞天寿也早已病故。卜弥格无法复命,次年病死于百色。在此期间,另一位耶稣会教士瞿纱微也曾为永历政权求援于澳门,遭到拒绝。1651年永历帝从南宁出走时,瞿纱微随同乘舟西行,中途被清兵追杀。

耶稣会在明朝宫廷中的传教活动所取得的成功,由于明王朝的灭亡而前功尽弃,但在民间的传播,特别是天启、崇祯年间的进展却一直持续到清朝初期。全国天主教徒的人数,到1615年已由2500人发展到5000人,1617年南京教案后增至1.3万人,1638年为3. 8万人,1650年为15万人,1664年教徒有16.44万人。这些教徒分布在华北(直隶、山东、山西、陕西、河南、四川),中央(福建、江南、浙江、江西),华南(海南、两广)三教区。华南区归澳门管辖,属日本省区。华北、中央属中国省区耶稣会。教徒集中的城市有上海(4. 2万人)、汉中(四万人)、西安(二万人)、常熟(1. 09万人)等。另据教士毕嘉于1667年在广州狱中所写的报告称,从1581年至1664年的83年中,耶稣会在华共付洗24. 6万人,比上述数字多八万多人。其间到中国省区传教的耶稣会教士有82人,日本省区12人。同一时期共印天主教书籍131种,算书100种,学术及伦理、物理书籍55种。教徒刊印的教义著作也有14种(高龙盘《江南传教史》)。天主教的第一部丛书、李之藻在1629年编印的《天学初函》,也出版于这一时期。《天学初函》共52卷,其中教义神学和各种学术著作20种。这些著译的刊印,说明利玛窦以后,耶稣会教士仍继续以介绍自然科学和技术知识为手段,来达到传播天主教的目的。因此,金尼阁在1620年自罗马返回中国时,有携带教皇赠书7000余部之举。

除了耶稣会外,方济各会、多明我会等也在这一时期进入中国。1590年,教皇曾派遣方济各会教士四人出使中国。天启年间,西班牙侵占台湾的鸡笼、淡水,并建立教会,以之作为进入中国传教的基地。1630年,多明我会教士数人从台湾渡海前往福建传教,只有古奎一人登陆。1633年,教皇允许其他修会与耶稣会同享在中国传教的权利,葡萄牙及耶稣会在中国独享的传教权始行破坏。1631年,西班牙的菲律宾总督应古奎的请求,派多明我会教士黎玉范等及方济各会士栗安当至福建传教。 自1650年至1664年共施洗3400人,拥有会士30人。1633年,又有来自菲律宾的教士10人至山东传教。自1633年至1660年共施洗3500人。(殷铎泽《1671年4月18日致罗马宣教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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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首辅是明代内阁最高长官,又称大学士。地位相当于唐宋时期的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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