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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斐伏尔的空间与语言思想

更新时间:2023-09-05 15:12:43作者:

列斐伏尔的空间与语言思想 列斐伏尔空间概念的理解依然存在很多难题,尤其是关于空间实践、空间表象和表征性空间三元辩证法的理解依然存在一些争论。我们从空间和语言的关系入手,探讨列斐伏尔的空间思想背景,探讨他在空间和语言的关系研究方面的新路径,即以活动为关键去理解空间和语言的关系,以便更好地理解他的空间思想。
 
一 、背景
 
列斐伏尔的空间思想就其形成、构成和影响而言,是比较复杂的。他生活在一个智力上复杂多变的时代,他对空间的探讨带有这个时代明显的痕迹。他所在的时代,在法国学术界,有向后现代转向的潮流,也有向语言学转向的痕迹。作为重要的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他有超越时代的努力,他自己也被视为空间转向的重要开启者。对列斐伏尔的研究中有一些重要学者,比如施密特指出列斐伏尔空间概念的来源复杂,其中一个来源是列斐伏尔重视空间和语言的关系。
空间和语言关系问题在语言学、建筑学、城市规划等具体学科中有所涉及,同时在语言哲学与空间哲学研究中也有比较多的探讨。列斐伏尔对空间的很多探讨建立在语言哲学批判的基础上,并对空间与符号、语言、写作等关系也进行了探讨。这个背景主要与法国哲学以及西方哲学中发生的语言学转向、后现代转向有关。
从列斐伏尔著作产生的历史看,20世纪60年代以后,列斐伏尔著作中多次出现了和语言哲学、语言理论相关的文本,他对空间和语言的关系问题也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比如,《日常生活批判》第二卷(1962)专门讨论了语义场问题;《语言与社会》(1966)形成了列斐伏尔自己的语言理论;《现代世界的日常生活》(1966》有专门的一章研究语言现象,提出在现代研究中,语言的指向衰落了,所指和能指脱钩,很多时候人们用一种语言谈论另外一种语言,这导致语言表达的不是对象而是语言;《超越结构主义》(1971)公开提出结构主义包括其语言理论的问题,在于以语言为基础的结构化的视野丢弃了辩证法;在《空间的生产》 (1974)中,很多地方涉及话语、空间和建筑问题;在他的对空间、空间实践的区分类型中,比如空间表象与表征性空间,就是和语言学有很大关系的;《快乐建筑》 (1975)在很多处将符号、语词、话语、语言、文本和建筑与空间联系起来,甚至提出将建筑和空间都还原为词语、表达,剩下不能还原的快乐和愉悦等成为建筑的本性与特征,我们必须走向快乐空间。这里我们以《空间的生产》中有关论述作为重点来阐发列斐伏尔空间与语言理论的关系。
(一)语言学转向的影响
列斐伏尔生活的年代,尤其是在其智力生活形成中,西方哲学研究有一个很大的变化,就是20世纪60年代开始发生了哲学的后现代转向,列斐伏尔也是其中值得重视的成员。同时,在西方哲学中,还发生了所谓的语言学转向,一般认为这是从19世纪后期的弗雷格开始的,但它在20世纪60年代才被很多人理解和认识,这也影响了列斐伏尔。
列斐伏尔的主要工作开始于20世纪40年代的日常生活批判,其本身就和现代哲学的走向不同,也许更加符合后现代哲学的口味。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法国哲学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变化就是,很多哲学家认为,语言不仅仅是表达世界的工具,而且人在实际生活和生产当中使用语言,本身就是表达了人对世界的态度、对世界的参与和对世界的改造。语言理论对当时的欧洲大陆哲学产生了重大影响,也出现了很多的语言学解释模式。在解释学、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中,语言上升为中心主题。
语言问题是当代法国哲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它涉及语言、话语、文本等一系列密切相关的概念。就法国哲学对待语言问题的姿态而言,存在着从早期现代到后期现代再到后现代立场的变迁。早期现代哲学中,意识主体的中心地位导致语言居于思想的单纯表象工具之地位,语言没有能够获得专题性的探讨;现象学存在主义运动中,存在着从理想语言到生存语言的过渡,对应的是从先给的主观世界向生活世界的回归;结构主义运动中,语言学模式的普遍运用引导人们对社会文化现象进行科学的解释,导致意义确定性的追求;而后结构主义的语言游戏规则,把文化现象的含义推向了不确定性;后现代主义更是强调了语言的增殖扩张。在这样的演化中,我们注意到语言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性质:早期现代时期,作为表象观念的工具,语言自身也被观念化了;后期现代时期,除了具有表象功能,语言同时具有诗意性,表现出观念性与物质性的双重存在,体现了灵性和物性之间的某种张力;后现代哲学中,语言越来越走向物性化,或者说语言开始展示它的强劲的物质性力量。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列斐伏尔的哲学、社会学研究工作开始展开,列斐伏尔也有了自己的语言学理论,并在空间和语言的问题中展开了深度探讨。列斐伏尔的空间与语言理论有其独特所指和针对性,同时,他对当代一些语言学家和哲学家的有关观点持批判态度,比如对结构主义、解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现象学等有关研究持批判态度,认为它们将语言作用夸大,割裂了空间和语言的关系,将空间和语言之间的人的活动的丰富性和重要性忽视了。而列斐伏尔的探讨,也有意识地对过分夸大语言或者夸大空间自身的两种倾向进行了批判,他重视空间和语言的紧密联系,重视空间和语言之间活动的重要性,可以说是对两种倾向的纠偏。
(二)对夸大语言重要性的批判
第一种哲学或者语言学理论,可以看作一种重视语言和符号的理论。这种理论认为符号和符号链条构成了与世界的紧密联系,人们只有通过符号及其链条才能够理解世界,包括理解空间和空间中的事物。如列斐伏尔所概括的,“符号与它们的关系的链条具有最为重要的意义。因为只有通过这种相互关系,符号才具有了意义,才能表意。符号于是成为知识体系,甚至一般的(语义学与符号学的)理论知识体系的焦点所在”。但问题是,这种理解对语言和符号做了夸大的甚至绝对的理解,所有研究都变成了从语言出发,语言学变成了确定甚至绝对的领域。一切事物包括空间都变成了语言。“空间本身,被还原为符号和符号系列,成为被如此规定的知识的一部分。一点一点地,扩及空间中所有的对象”。重视符号,必然重视符号的关系,但是这种关系是符号之间的一种形式的、纯粹的关系,因为它没有重视符号的指代和这种指代的对象之间的关系。这种纯粹的形式主义有自己的“功劳”,它几乎把所有的东西都收入囊中:“纯粹的形式主义就成了把知识、话语、哲学与科学,还有可感知的与可理解的、时间的与空间的、‘理论性实践’的与社会性实践的等,加以总体化的(尽管是空洞的) 集线器。”除了形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了。语言学作为一种形式性的、普遍的甚至先验的学科被建构起来了:“语言学以及它的一些辅助性学科,可以作为一门‘科学中的科学’而建立起来,这种‘科学中的科学’能够纠正各种可能发生的缺点,不管它出现在政治经济学、历史学还是社会学中。”其实,这些对于语言学的推崇不能解决什么问题,那里没有什么现实的东西,它对很多现实的东西保持沉默。这些研究所重视的不过是对语言的语言描绘即元语言,或者是空洞的语言表达。元语言在这里的意思是,对那些表达了对象的语言进行新的表达,元语言和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之间没有多少关系,空间和元语言之间也远隔千山万水,这种语言往往不知所云,隔靴搔痒,云里雾里。在列斐伏尔看来,这些都是垃圾。也许在我们的时代,我们有很多的符号、话语、语言,有很多的视频、音频、形象建构、象征等,但是这些话语、话语复合并没有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和现实的切近,我们距离现实越来越远,我们的现实感急剧下降。
一旦我们对空间进行编目、分类和解码,我们就立刻会遭遇这种形式化方法的局限性,因为现实中的空间生产充满了复杂性和多元性,有的空间既是开放的又是封闭的,有的空间无法被设定在某个固定的地点,而是彼此之间互相渗透、相互关联。在列斐伏尔看来,我们不能将空间理解为一种给定存在,可以被符号化、被表征、被思考,但应当在实践和历史运动中理解它,在一种全景式的联系网络中理解它,在持续不断的差异和斗争中理解它。
(三)对夸大空间自身特性的批判
在空间和语言问题上,还有另外一种传统,没有赋予语言、言说和词语太高的价值,没有让词语来挽救这个世界,来填充空间,即使语言、符号自身形成了严密的逻辑,有纯粹形式的严密外观。相反,“第二种语言观,对符号的详细考察揭示了可怕的现实。无论是文字、词语、图像还是声音,符号都是僵硬、冷漠的,并以一种危险的方式抽象出来”。语言在这里不再是模范和给各学科带来希望的天使,它更像一种终结现实的死亡预兆或者信使。比如巫师曾经掌握特殊的符号,那些不可见的符号威胁世界,从魔咒中形成语言和符号的力量让世界遭受创伤。“书写,它们服务于权威”,书写本身成了婢女。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符号及其复合所展示的破坏力,是因为那种抽象力本身离开了现实,在不当形成和使用的时候,现实包括空间总是遭殃,总是遭遇威胁甚至死亡。语言和符号离开了现实,遭殃的就是现实和空间,这时空间本身就离开语言自满自足。
从这种视角的语言和哲学传统看,“空间也令人感觉具有了这样一种致命的特征:作为通过符号中介进行交流之地,作为分割之地与作为禁忌的场景,空间性被内在于生命的死亡本能赋予了特性”。从语言的指代到空间的特性,这是符号、语言内在的活动所导致的。但是第二种语言理论和哲学传统对这种语言帝国主义采取了抵抗的态度,这种抵抗来自事物本身的规律,不是外在的反对和抵制。这种观点本身揭示了语言和符号的不纯粹。这个方面,尼采是一个代表。尼采那里,“语言的前指替代性(anaphorical)特征甚至超过了其隐喻(metaphorical)特征”。这种所谓的前指替代性在语言上指的是一种语法,第一个词指代的是前面的一个情形,比如用他、她、它来指代前文中的人或者物。这往往是为了避免重复而使用的。在前指替代性这个词中,ana是从古希腊词语借用的罗马词根,意思是“回”。何以这种指向前述、替代前述事物和人的指代比隐喻更加明显?是因为,这种语法和修辞本身指向以前更加丰富的内容,它总是超越当下,指向别处,别处的什么?根本上还是“承受、欲望和欢愉”。在后来1975年写作、2014年出版的《快乐的建筑》中,这种表达欲望、追求欢愉得到了比较系统的说明。尤其在现代和当代的空间主导形式即建筑中,找到了那些庄严肃穆背后的这种前指替代性,其实就是让语言和符号超越了自身的当下性,指向现实和空间的远处与深处,语言和符号不是简单的逻辑严密的纯形式系统,而是有丰富内涵的系统。这种观点总的来说对空间自身做了充分的肯定,对语言的重要性重视不够。
在这两种传统或者理论之间,还有一种比较折中的努力,重视空间和语言的关系,尤其重视空间和语言沟通的中介活动,即人们的空间实践活动。列斐伏尔应该属于这一种。
 
二、重视空间、语言和活动的关系:列斐伏尔的探讨路径
 
(一)列斐伏尔对既有语言理论的批判
列斐伏尔所处的哲学思潮与环境,是传统哲学向现代哲学以至于后现代哲学的变化和转折时期。这个过程中,列斐伏尔首先注意到传统哲学的复兴问题。“传统哲学又以各种‘新’(Néo)的形式勃然复兴,诸如新-黑格尔主义、新-康德主义、新-笛卡尔主义。这种复兴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胡塞尔(Edmund Husserl),他的无与伦比的认知主体与构想的本质(准同义反复式的)的同一性——一种内在于‘流变’(flux)(内在于亲历体验)中的统一性——支撑起形式知识与实践知识的几乎‘纯粹的’同一性”。他们重视主体哲学和意识哲学的思辨性,将空间和语言的关系割裂开来,将活动和思维割裂开来。对于语言的先验特征做出了错误的解释,甚至将语言普遍化、主体化、绝对化,以为把握了语言和概念,就拥有了一切,尤其是对现实对象的真实把握,在主体的意识和语言中就能够完成。其实不是这样的。
列斐伏尔对这些思潮的看法是批判性的,他重视空间和语言问题研究所形成的成果,但他更加重视实践活动的意义和作用。在列斐伏尔看来,在这种时代思潮中,语言学家和语言哲学家恢复了传统哲学的主体的权威。著名的语言学家诺姆·乔姆斯基恢复了笛卡尔式的我思或主体。列斐伏尔认为,“乔姆斯基毫不犹豫地假设出一个被赋予了特定属性的精神空间,及其方向性与对称性。他完全忽视了那种把语言的精神空间与社会空间(在那里语言变成了实践)隔离开来的巨大裂缝”。这句话的重要含义在于,语言表达了空间,但是在语言和空间之间,横亘着人的现实的活动,包含了丰富的内容。列斐伏尔最为重视这种活动的丰富性,而不是简单地将语言进行一种排列,对空间进行一些分类,就以为把握了所有的内容。
列斐伏尔对空间概念的历史、空间研究的历史、空间有关的知识和学科提出了批判。他认为,所谓的原来的空间科学、空间哲学,对空间做了非常简单和粗糙的处理;有关空间的知识和语言,丧失了语言的丰富性,丧失了社会空间的丰富性。在语言和现实的空间之间形成了巨大的裂缝,在一些作家的研究中用了一些断裂性的语言来弥补,“他们即运用诸如鸿沟(coupure)、破裂、断开等概念,以某种最为含糊不清的方式来证明其合理性。因此他们也以他们的方法论禁止非连续性为名,中断他们讨论的连续性”。在一些所谓的空间科学和空间哲学中,空间和语言之间的关系没有得到充分和正确的展示,而“由此所导致的裂缝,其范围及其影响的程度,从一个作者到另外一个作者,或从一个专业领域到另外一个专业领域——虽然会有所变化”。这些哲学家的问题是共同的,精神空间和真实空间在他们的逻辑中是统一的,是前提,但是,这个精神空间会被一些学人自己打扮成理论实践的中心,一个知识的中心,或者中轴或者参照中心。列斐伏尔在很多地方对这种所谓的裂缝、断裂、越界进行了探讨,对现象学、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等,都有不同程度的批判。
列斐伏尔还给我们留下一个有意思的开放性的问题,让我们以此去探讨当代很多空间和语言问题研究专家的成就和缺陷:“我的批判对于克里斯蒂娃的符号学(δμειωτικη/semiotikè)、德里达(J.Derrida)的文字学(grammatologie)以及罗兰·巴特(R. Barthes)的普通符号学(sémiologie généralisée)也完全适用。”结构主义的问题也在于,“这个学派(即结构主义——中译者注)声誉日隆,恐怕与它日益滋长的教条主义有关,它总是在为某种基本的诡辩推波助澜,空间的哲学认识论概念被拜物教化,精神领域甚至包裹了社会和自然领域”。克里斯蒂娃、德里达、巴特尔的理论相当丰富和复杂,也不乏说理不充分的地方。比如,克里斯蒂娃的符号意义分析理论,针对西方现代符号学语境中的能指与所指的二元对立模式的问题,引入言说主体的身份维度和社会历史的空间维度,突破了以往系统、封闭的结构传统。符号的成义过程并不是能指与所指的二元对应,而是由言说主体参与的一种意指实践。克里斯蒂娃对结构主义到后结构主义的转变做出了贡献。巴特的零度写作让写作“独立”,成为写作的写作,和现实之间有了很大距离。这些人的后结构主义、解构主义倾向解决了一些问题,但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问题。在列斐伏尔看来,这些学者的问题在于,把空间和语言的关系做了简单处理,让语言失去了具体的所指,让真实的空间被遮蔽而不能获得明确清晰的表达和展示,也不能充分揭示空间内部的丰富内容,尤其是社会与政治内容。
(二)语言和空间的历史起源和逻辑构成
其实在语言学中,空间和语言的关系已经得到充分的探讨,那么二者的关系在历史和逻辑上,是如何的呢?一般而言,两者可能很难分辨出先后,更多是相互促进和相互构成。列斐伏尔也提出了这个问题,他举出的一个实例非常有说服力:“对于在地上做记号、留痕迹、安排姿势和共同完成工作等活动来说,它们在逻辑上与认识论上要早于那些高度衔接、规则严格的语言。”所以,空间活动以及空间的形成和创造,要早于复杂的语言。从内在逻辑看,“内在于高度衔接的语言中的‘逻辑性’,或许从一开始就作为一种空间性在发挥作用,这个空间性可以给通过感知呈现出来的那种质性的混沌(le pratico-sensible/qualititive chaos)(即实践-感觉领域)以秩序”。可以说,列斐伏尔确定了,语言本身具有逻辑性,但是这种逻辑性首先应该以一种空间性在运行,语言首先是在一个线性的空间中运作,指代了大量的空间关系、空间事物;更关键的是,对事物的直觉所形成的混乱的印象,在空间中获得秩序,这种秩序可能是结构、位置、次序等。也就是说,语言的逻辑性和空间性不能分开。其实列斐伏尔想要进一步探讨的是,这种逻辑性和空间性的语言本身是在现实中,包括在现实的实践活动中,在社会活动所创造的空间和空间性中,且形成了紧密的关系,不会在逻辑性和空间性之间形成那种很多哲学家、语言学家所说的裂隙、断裂。尤其重要的是,“口头的和书写的语言都代表着(社会)实践”,这句话重视的是语言和活动的关系,而其重要意义在于,语言、空间和活动是内在一致的。空间和语言的关系就是在这种空间、语言和活动的三维关系中获得解释和理解的,否则,我们将面临很多的断裂,尤其是空间和语言之间的断裂。这种断裂让很多哲学家很困惑,比如,漂浮的能指,就是语言和指代的空间关系和对象失去联系,语言变成了对语言的语言。
空间和语言的关系不能在二元分割甚至对立的关系中得到正确展示,而是需要在语言的表达指向、空间的内涵和活动中,把语言、空间和实践与社会的空间联系起来。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列斐伏尔提出了四个问题,并以此展开对空间和语言关系的探讨。第一,社会实践活动所构成的空间有意义吗?意义这个概念更多的是语言学、语言哲学意义上的。比如纪念碑、建筑物本身作为空间,作为一种符号化的东西,有词句、话语、表达的意义吗?第二,一定社会集体或者若干社会集体所占有的空间,可以作为某信息来看待吗?也就是说,这种集体空间是不是表达了某种信息、某种像文本一样的信息呢?第三,城市建筑或者作品,可以看作大众化传媒类型吗?城市及其有关作品,比如街道、景观、雕塑等形成的空间,难道不是一种传媒吗?第四,社会空间可以依照某种特定的实践,从某种特定的阅读和书写的实践,被当成某种活生生的语言或者话语吗?
我们从这些问题中看到了列斐伏尔所谓的空间和语言问题的丰富性,也看到了他所重视的社会实践的丰富性。空间、语言、活动是三位一体的。在空间和语言的两个体系之间,在空间和语言两个体系的缝隙中,有了更多的活动,可以将这些缝隙填满。城市建筑和作品本身就有了媒介的意义和价值,所谓的景观,所谓的标志性建筑,不就是这样吗?社会空间可能是社会文本,可能经过语言、言语、话语,经过人的解读、观赏,本身就成为了话语和语言。不仅仅是两个独立的系统,不仅仅是两个有自身逻辑的系统,它们必须由什么东西填充起来,它们之间应该有桥梁,这个做填充的和作为桥梁的存在,是丰富的社会现实和生活。
列斐伏尔在这些问题提出以后,首先肯定“理解语言以及词语性、非词语性的符号体系,对于任何想要理解空间的尝试都是大有用场的”。这是因为,空间和语言之间不能分割,不能形式主义地去研究表达空间的语言,而忘记空间本身的丰富性。所以就有了“对词语的狂热崇拜”,这种崇拜的结果之一就是,“导致了如下主张,即认为话语与思想除了自身之外什么也不表达,它并不为我们留下什么真理而仅仅是包含一点‘意义’;它给‘文本性’工作留下了余地,但也仅仅为这种工作留下了余地”。其实,语言本身包含了空间要素,就像认知空间的语言表达一样,每一种语言都在一定的空间中,每一种话语都涉及地方、空间的相关事物。空间中的话语、关于空间的话语、空间的话语都不同,但是这也明确了空间和话语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不能形式主义地将空间和语言割裂开来。
(三)重视空间和语言的中介即活动
语言本身是具有纯形式的系统,但是这种纯粹的形式系统不能离开具体的对象。虽然语言本身可能与所指代的对象之间有了更加复杂的关系,但是以为掌握了这种形式系统就能够掌握现实和空间本身,是不可行的。进而,不能离开现实空间理解语言及其指代,也不能离开语言去谈论空间。空间本身也需要语言,就是我们所说的空间也是一个表征出来的空间,离开语言的表征,包括语言、符号、写作等这些要素,其实离开空间的表征,同样我们不能理解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列斐伏尔对夸大空间或者夸大语言这两种不同的语言和哲学观念进行了考察,形成了一个扩展的语言和哲学概念,去掉语言纯粹性和形式性;同时他对语言也给予了重视,对语言的丰富性给予重视;列斐伏尔也形成了一个扩展的以语言为重要表征方式的空间概念,重视语言的空间表征价值和意义,形成了一个以人的活动、历史、社会等为基础的三元的考察空间的辩证法,这就是所谓的空间实践、空间表象与表征性空间相联系的三元辩证法。
在列斐伏尔的时代,对空间和语言问题的争论比较热烈,在列斐伏尔1991年去世以后的最近的三十多年间,有许多不同的科学学科,如心理学、语言学、社会学、人类学一直关注空间的研究。这些学科研究空间模型及其对人类的思想和行为的影响、空间经验和人的活动与语言的密切关系:我们生活在空间中,被空间包围,我们的日常行动经验、运动和存在与空间是紧密相连的。我们在空间里交流关于空间的知识。语言学家倾向于对有关空间表达的句法、语义和语用的分析。人类能够通过语言表达他们的空间体验,而且与其他物种不同,只有人类才能形成并超越他们的空间感知和知识,把抽象空间概念化。这个过程很复杂。
在近来的语言学研究中,有些研究被称为是普遍主义的,认为空间概念的形成和确立在不同的语言中是一样的。许多语言学和心理语言学研究人员认为,空间认知基本上是与生俱来的。空间概念的先天性意味着它们在遗传上是先天的、不需要学习的概念,因为全人类以同样的方式拥有这些空间,先天性也意味着这些概念必须是通用的,即它们在全世界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具有共性。但是还有一些人坚持认为,空间概念及其表达语言受到不同文化的影响,不同的文化之间,关于空间的认知、表达都不同。这种观点可以概括为特殊主义。有些研究被称为特殊主义,就是重视语言特异性与语言决定论相结合。当然也有一些研究不属于上述两种路径,而是走了一种相对来说比较中间的道路。比如,从最近语言学研究中,在语言与空间领域的研究发现来看,一个核心也最为困难的问题是,根本上,如何评价在文化特殊性的概念下,有不同的空间指代方式。不同文化中,空间和语言关系有共性,但是也有个性。空间关系的语言编码不同,因为语言、空间、活动不同。文化从根本上说是活动方式的不同,活动对象、过程、意义和价值等都有不同之处。当然不是说要特殊主义,而是说,这些特殊的文化依赖、语言活动依赖的关系,在表达空间关系、形成有关空间概念的时候,本身就是决定性的要素。但是,活动、语言和文化都是有共性的,否则,文化和表达的可翻译性、可沟通性就比较可疑了。
目前,列斐伏尔的空间和语言研究倾向于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之外的第三种路径。列斐伏尔非常重视隐喻表达或者修辞和空间的关系。语言本身在空间认知的意义上,有一种很重要的扩展语义的方式,那就是隐喻。隐喻概念在列斐伏尔那里被多次用到。一些空间关系的表达式,被应用到很多地方,从时间关系(例如,下周前,两周内)到表情关系(例如,我情绪低落,我的精神振奋),社会关系(例如上层阶级、中产阶级和下层阶级)甚至亲属关系(例如,相对的近距离或远处)或音乐领域(例如高音和低音)。一些非空间抽象领域,通常由最基本的空间概念来表示,即在向上/向下关系以及接近和非接近方面,甚至一些研究人员采取了极端的立场,所有人类思维都以某种方式空间化,这种情况已经被称为认知语言学中的地方主义理论(regionalism)。在语言学的研究中,词典学、心理语言学、语义学和语用学、跨语言学等对空间和语言的关系都有发言权。空间与语言之间存在着复杂紧密的关系。
从语言和词汇出发,进行一种体系建构,这是一种办法,但是对于列斐伏尔来说,他需要的是在语言范围基础上的对所指向的实在、社会活动进行空间探讨,尤为重要的是,他的空间三元辩证法可以从空间和语言的辩证关系中获得新的理解。
 
三、走向空间三元辩证法
 
列斐伏尔所谓的三元辩证法影响很大,但是也很难理解。大卫·哈维就以莱布尼兹的空间概念为基础,将空间分为绝对、相对和关系空间;爱德华·苏贾比较明确地提出所谓的三元辩证法,即理解社会、空间、历史的三元辩证法。列斐伏尔在《空间的生产》一书中多次提到三位一体,最为集中和明显的是在《空间的生产》第一章中,两次提到几乎表述完全一致的空间概念三位一体。这个空间关涉的三位一体就是空间实践、空间表象与表征性空间的三位一体;同时在解释的过程中,他还提到所谓的生活的空间、思维的空间和亲历的空间的三位一体。从前面我们探讨的列斐伏尔关于空间与语言的思想来分析三元辩证法,可以获得更有价值的新认识。
(一)空间实践
首先我们看到的是和空间有关的实践活动。人的社会活动创造了空间,没有人的现实的感性的活动,就没有空间。这种活动无论是生产、生活,无论是理论的还是实践的,对空间本身的形成、结构、功能都有很大的影响,对空间的内涵、外延也有很大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它决定了空间。按照列斐伏尔,“它包括生产与再生产,以及每一种社会形态的特殊位置与空间特征集合。空间实践确保连续性和某种程度上的内聚性”。生产、再生产活动本身,同时这种活动还有位置和空间的要求,有一定社会的位置和空间的确定性。空间实践的特点有连续性,凡是在这个空间和位置的生产、再生产都是连续的,它不是一种活动的时间连续,而是表达出来多个活动的在一定位置和空间的发生。同时这种活动具有内聚性,所谓的内聚性就是在这个位置和空间中的活动,本身是一定时代、一定活动者自身具有一定的共性,这种共性是主体自身的资格、资质、能力条件等,一种能够完成一定实践活动的水平和能力。空间实践一定有参与者、位置和地方,还有活动和活动主体自身的一些特征。我们可以由此形成空间活动历史、有一定的特征的空间活动,甚至更多。列斐伏尔举例,一位居住在政府给予补助与规划的高层建筑中的租户的日常生活,多个主体和多个因素结合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中,这个空间和其他空间分离甚至隔离开来,这些参与者有不同的社会能力和资格、资质,这个活动不是人的简单的主观意志、知性要求创造的。这个空间实践活动对形成一定空间即租户的生活空间,其影响是关键的、决定性的。这里逻辑的地位是次要的,现实的活动地位、多种要素的联合是关键性的。当然,还有高速公路和机场这些空间的社会实践活动也是如此。一定义意义上,活动是关键和核心,空间活动是有关空间表象和表征性空间理解的关键和核心,离开活动,我们无法理解空间。
(二)空间表象
空间表象就是空间的语言,即和空间有关的语言。这种语言的表现形式有符号、代码、语言文本形态的知识等。这种空间和历史有关,与历史上、以前的那些知识、符号、符码有关系。表象就是思想、思维的展现,就是语言及其变种。这是空间符号、代码,这些和一些专家的构思有密切联系,和专家的知识有关系。当然,空间也和这些知识、符码的在先的知识和代码有关系。
空间表象也是一种空间,“这是在任何一个社会(或生产方式)中都占支配地位的空间”。这是因为,这些专家比如科学家、城市规划师、城市学家、技术官僚以及这些专门人物的代理人,还有一些所谓的艺术家,他们在自己的活动中设想空间,比如城市设计师(从事市政规划、建筑设计等)、艺术家的空间设想,这些成为人们空间实践的理念,甚至原则、要求;比如一些空间的建构的黄金法则、一些特殊的数字要求等,很多学科都有这种空间设计的要求,从国土空间规划到区域空间干预设计,到城乡空间规划,到居住区设计、家庭装修等,都对空间进行了一些构思。而且,这些人往往把构思和现实的空间混为一谈。
从活动、空间和语言的关系来看,空间表象出现在话语层面和言说本身的层面,因此包含了言语的表述形式,比如描述、定义,尤其是空间的(科学) 理论。表象这个词在很多地方就是指语言和语言表达。这个表象有很多的含义,从严格的词句,到叙事,到描述和定义,到科学的理论,还有一些不那么严格的表达系统,比如地图、符号、代码等。而处理这种再现生产的专业学科是建筑学和规划学科,也包括社会科学(这里尤为重要的是地理学)。这些都是所谓的空间表象。在我们看来,所有的空间不能离开语言,离开这些表象性的语言、符号、叙述,离开科学理论,离开很多的专业学科,那么相关的空间就很难理解了。
比如建筑,这是现代和当代条件下空间的重要类型。这些空间,如果离开描述、定义、图画、叙述,那么很难理解了。在建筑空间中,建筑师、设计师对建筑物进行特定功能赋值并进行编码,这些空间离不开建造、营造、维护使用中的不断设计、规划、描述、确认等语言活动,甚至人造的环境就是以语言性的方式得到建构和使用:“据说建筑师建构了一个表意的空间,其中形式之于功能,就如同能指之于所指;换言之,形式被认为必须清楚地表明或者显示功能。按照这一大多数‘设计师’支持的原则,环境可以由符号来装备并赋予生命,以便取用空间,以便空间对于整个社会变得(似乎真的)可读易解。”也就是说,一种空间必须是可阅读和可理解的,否则这些空间就变得为社会不能适用,甚至不能达到。
空间表象实际上表达了空间生产的一个真实情况,空间能够被阅读和理解,然后才成为空间;但是这并没有穷尽空间,其实空间的阅读和理解有更多。在人的一种特定的理解和阅读中,空间生产出来并存在,但是这种空间并不是因为开始的阅读和理解,而仅仅具有一种特定的意义和价值,甚至用途。其实,空间是超越了特定理解的复杂多样的空间,被固化的空间表象也成为目前空间理论中的一种反驳的对象:“一些建筑师开始呼吁回归混沌,即意义模糊、无法即时解读的状态;或者呼吁空间的多样化——一种与自由和多元的社会相符合的状态。”空间的表象有一个限度,不能将表象作为空间的最高、最终和唯一状态,空间的表象或者说语言的表达是复杂多样的。如果固化了这种表象,这反而会形成对于空间把握的限制。
(三)表征性空间
简单来说,表征性空间就是一种精神性的空间,但是必须是表达、阐释、表征的空间。表征性空间“它们表现为形形色色的象征体系 (symbolismes/symbolisms),有时被编码,有时未被编码,与社会生活的隐藏的方面或秘密的方面相关联,也与艺术相关联(艺术也许最终更多地作为表征性空间的符码而不是空间的符码而被规定)”。这种空间和我们的精神空间联系在一起,就是说,空间实践包括了人的活动和人的活动的位置、空间,而空间表象是参加空间活动的人的设计和规划,甚至包括一些学科,这些可以看作人的一种空间意识、空间理念、空间规划等。而表征性空间,是富有精神性的空间,是人们确定的感知空间、生活中的空间。这种空间就是人们自己所在的空间,但是这种空间和空间实践中的位置、场所、地方不同,这些空间不能离开人的理解和解读。这种空间很丰富,比如住户、居民的生活空间,艺术家、作家和哲学家的空间。这是人们体会到的、体验到的空间,但是,所谓的表征性,就是这些空间和图像、象征物有关,这些空间中的人试图用自己的想象力改变这种空间。“这是一种被支配的——从而是消极体验的——空间,想象试图改变和取用这个空间。它藏匿了它的自然空间,象征性地使用它的对象物”。这些空间和象征物联系起来,和符号的意思表达联系起来。表征即说明有意义、符号、价值、规则的意思包含在其中。
这种空间是人的亲自经历的空间,人生活在其中的空间。表征性空间不是我们常见的物理、地理空间自身,而是这种空间的象征性对象,比如神圣权利、逻格斯、国家、男性和女性原则等。这种空间可能更像象征物。象征物作为空间,来自大自然,比如树木或者地形;也可以是人造物,比如建筑、纪念物;也可以是人工物和自然物的结合,比如景观。这种象征性空间不是语言,而是语言的内容;不是活动,而是活动中人的精神空间、精神内容。那些自然、人工或者相结合的事物,本身是象征性的,表达了物质及其秩序可以表达意义,成为一种意义的空间性的载体。这种空间表达了社会的意义和价值,表达了社会的规范和经验。
这种空间不是空的空间,而是充满了意义和价值的空间,是规范性的,其本身是有意义和内容的;不是一般的位置、场所意义上的空间,也不是人的活动的背景、容器意义上的空间。
(四)汉语与空间表象和表征性空间的区分
在空间、活动和语言的视野中理解空间三元辩证法,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关于东方和西方在空间表象和表征性空间之间划分的特殊性。甚至在东西方之间,尤其是中国关于空间表象和表征性空间之间的理解,与西方有很大的区别。
列斐伏尔曾经在两个地方比较集中地说到这个问题。一个是在解释空间理解的三位一体时候,在解释了空间表象和表征性空间以后,他明确提出,使用这种区分,也许不适合东方尤其是中国。“这种区分可以被合法地普遍化的先决条件,还一点都不清楚。东方,特别是中国,是否体验到了空间表象与表征性空间之间的差异,仍然是极端让人怀疑的。汉字很有可能以一种不可分离的方式将这两种功能结合在了一起。即:一方面,它们传达了世界(空间-时间)的秩序;而另一方面,它们控制了具体的(实践的、社会的)空间-时间。其中象征手法居支配地位,从而艺术作品得以创造,建筑、宫殿和庙宇也都筑造起来。”。他还提出后面会回到这个问题上来,这就是他在进行社会空间概念的解释中,从形式、结构与功能来解释社会空间的时候,从日本学者的语言和空间、建筑和空间的关系研究中,理解以汉字为基础的空间表象的复杂性。他集中说明空间和语言关系的东西方复杂性,就是从这个角度在这里提出来的。简单说来,日本学者对汉字的分析,引起列斐伏尔的高度重视,他罕见地大段大段引用,说明汉字的特点。日本汉字和日本审美富有东方的含义,日本汉字在很长时间和中国汉字的构造是一致的,甚至是对中国汉字的直接使用。
在我们看来,在汉语知识体系中,知识体系中的空间,以及和这种空间中的知识体系,两者之间有更加密切的联系,因为汉字的“象”特征,甚至汉字知识体系中的“象思维”,导致的结果就是,语言和空间的思维太过密切,所以空间表象和表征性空间关系紧密确实存在于汉语知识体系中,至少我们按照列斐伏尔的标准理解,在一些地方很难区分。关于这个问题还没有看到国内外更多的研究,但这个问题本身应该很重要。无论是在空间表象的建构中,还是象征性空间的说明中,语言和知识、叙述等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汉字的结构和表征系统与西方的文字系统不同。也许在汉字中,表征和被表征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比如汉字的造字方法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和假借,这些方法基本上和原来的指代脱离不了关系,尤其是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使得语言、空间、活动之间保持了极为密切的关系。也许空间和语言的关系,导致了中国和西方在空间理解上的巨大差别。
总的来说,空间和语言的关系,是以人的活动为基础形成的。空间是充满了人的活动、充满了多种内容和含义的空间。空间和语言彼此是相互丰富的关系,彼此是支持的关系,而不是语言尤其是有严格规则系统的书面语言对空间的遮蔽。语言本身的特性之一就是空间性,有一定的场所和空间,也表达、建构、拓展空间。列斐伏尔的三元空间辩证法,只有在空间和语言的关系中,尤其是在活动、语言和空间的关系中,才能够获得比较完美的解释。这样,我们能够在活动中,在空间活动中,将空间和语言的内涵充分揭示出来,将那些在精神空间中的秩序、价值、规范等充分揭示出来。
 
原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23年第4期 第1至第9页
来源: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公众号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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