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2-04 23:48:03作者:百科知识库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证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内容如下:
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是对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本法第九十五条明确规定,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从这一条的规定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将设立证券交易所的决定权集中在国务院,充分说明国家对开设证券交易场所问题的重视。
鉴于近年来一些地区未经国务院批准,擅自设立产权交易所、证券交易中心和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等机构,?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3/304897.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邮路巧鲜泄竟善薄⒐扇ㄖさ裙扇ɡ嘀と某⊥夥欠ń灰谆疃怕伊酥と谐〉恼V刃颍刈藕艽蟮慕鹑诜缦眨子辗⒂跋焐缁嵛榷ǖ氖露恕R虼耍擅魅饭娑ǎ欠柚と灰壮∷且恢盅现氐奈シǚ缸镄形婪ㄒ械O嘤Φ姆稍鹑巍?/p>
按照本条的规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一经发现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的活动,就应立即予以取缔,即加以禁止,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也要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应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于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一定能够作为权威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