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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更新时间:2023-02-04 22:38:19作者:百科知识库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内容如下: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主旨

本条是关于借款合同定义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向贷款人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和传统民法借贷合同的概念有所区别。根据传统民法理论,借贷合同一般分为使用借贷和消费借贷,其中使用借贷是指无偿的将物品或者金钱借给一方使用的合同,又可称为借用合同。消费借贷是指有偿地将物品或者金钱交给一方使用的合同。借款合同是沿用了我国经济合同法的概念,仅指消费借贷中的借钱的内容,但又和经济合同法中借款合同的范围不一样,它扩大了经济合同法中借款合同的调整范围,包括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目前借款合同主要调整两部分内容,一是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关系,另一部分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其中以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为主。

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就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贷款人提供贷款时合同生效。

本文标签:法律释义  合同法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