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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更新时间:2023-02-04 22:36:22作者:百科知识库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内容如下: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主旨

本条规定了预期违约。

释义和理解

按照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违约行为发生于合同履行期届至之前的,为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又作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即构成预期违约。依照本条规定,可以在履行期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标签:法律释义  合同法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