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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四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更新时间:2023-02-04 21:21:11作者:百科知识库

刑法第四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刑法第四十四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内容如下: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主旨

本条是关于拘役的刑期如何计算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根据本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这里所说的“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是指判决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逮捕、刑事拘留后进行关押的期间,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刑期一天。

本文标签:法律释义  刑法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