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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更新时间:2023-02-04 20:36:45作者:百科知识库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内容如下: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主旨和目的

主旨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管理

本法第二十七条对公开招标的范围、具体数额确定的管理方式等作出了规定,即,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需要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目的

明确公开招标的范围,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

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多,品目繁杂,规模大小不一,而且需要时间也不相同,再加上地区间经济发达水平不均衡,如果不分情况,公开招标一律采用一个标准,对一些小额采购、急需采购项目和产品提供者比较少的项目等就可能不适用,既不经济,效率也低。再有,从规范角度讲,既然明确公开招标为采购主要方式,也要昼要求采购人使用此方式,对可能出现的可以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现象给予有效约束,因此,有必要从法律上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审批管理权限。

关于工程公开招标问题,本法第四条已经作了规定,所以,本条只对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作出规定。

具体数额标准实行由中央、地方两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管理体制,是由我国现行财政体制所决定的。政府采购是执行预算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种重要办法,与预算管理体制有着紧密联系,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进而一级政府采购,所以,政府采购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体制。具体数额标准也正是遵守了这一管理体制,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标准,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标准。

释义

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包括以下含义:

1、数额标准是界定是否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界线,此标准是强制性的,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都必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适用于集中采购项目,也适用于集中采购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

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预算管理体制确定,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采购规定。

4、达到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理解要点

1、规定具体数额标准时,要考虑本地区采购规模、财政支出水平等实际情况。

2、县级及县以下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建议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人民政府规定。

县级及县以下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如果按规定都报上一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管理程序比较复杂,采购周期较长,效率较低,因此,县以下如何执行此规定,建议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人民政府规定。

3、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有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审批职现,并且应当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其他采购方式,以避免审批中的随意性。

本文标签:法律释义  政府采购法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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