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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法第二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更新时间:2023-02-04 18:40:59作者:百科知识库

拍卖法第二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十四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拍卖法第二十四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十四条内容如下:

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委托人交付拍卖标的的价 款,并按照约定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释义和理解

本条规定了拍卖人对委托人和买受人的两项义务。委托拍卖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和拍卖人便具有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委托人将物品或财产权利交付拍卖,拍卖人即成了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实施特殊的买卖行为,所以在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按照约定向委托人交付拍卖标的物所得的价款后,才完成了对委托人的代理行为,对于买受人来说,他是依?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4/274755.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张穆舫绦蛞宰罡呔杭廴〉门穆舯甑牡木郝蛉耍渭泳郝虻哪康木褪俏巳〉门穆舯甑模穆舫山缓螅穆羧擞幸逦窠穆舯甑囊平桓蚴苋恕H绻穆舯甑氖且话愣穆舯甑淖频铰蚴苋耍蚴苋吮闳〉门穆舯甑牡?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4/275975.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所有权或使用权。但如果拍卖标的物是不动产或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动产,则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才取得拍卖标的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本文标签:法律释义  拍卖法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