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2-04 18:01:20作者:百科知识库
整理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七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七条的理解。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七条内容如下:
行政机关实施重大行政指导,应当采取公布草案、听证会、座谈会、开放式听取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听取意见的程序参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
本条是关于重大行政指导听取意见的方式和程序的规定。
目前,我国行政指导的透明度和民主性不足,制约了行政指导功能的发挥。行政指导,尤其是重大的行政指导,如果事前没有经过深入调研,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盲目指导,可能导致严重脱离实际情况,违背人民群众的意愿,严重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致使其“既盼望行政指导又害怕行政指导”现象的出现。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是保证行政指导科学、合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切实为群众谋利、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本条规定实施重大行政指导,应该广泛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所称的重大行政指导,是指做出的行政指导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或者可能给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行政管理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等。
一、听取意见的方式
行政机关应当采取公布草案、听证会、座谈会、开放式听取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一)公布草案。公布行政指导草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行政指导的目的;(2)行政指导的具体内容和措施;(3)行政指导的草案起草过程;(4)其他需要公布的事项。同时,行政机关还应当一并公布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方式、起止时间。行政机关要确定本单的一个部门为联系部门,并将该部门的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对外公布。
(二)听证会、座谈会、开放式听取意见等其他方式。听证会、座谈会、开放式听取意见,在前面的章节已经加以介绍,此处不予赘述重大行政指导制定机关可以选择听证会、座谈会、开放式听取意见等方式的一种,也可以全部选择来听取公众意见。
二、听取意见程序参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决策程序包括启动、调查研究、公布草案、专家论证、合法审查、集体审议等环节。实施重大行政指导时,制定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选择上述环节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用于制定行政指导。当然,程序可以没有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那样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