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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更新时间:2023-02-04 17:43:27作者:百科知识库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内容如下:

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一)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主旨

本条是关于对特种设备生产实施行政许可及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条件的原则规定。

释义和理解

一、设立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制度的目的。(条例)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市场准入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一项重要行政管理措施。为提高行政效率,提高安全监察工作有效性,同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社会安全成本,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不同类别特种设备产品特点、危险性、复杂程度,及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生产活动的不同特点等,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设计、建立、实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制度。

特种设备的设计决定了设备材料、参数、主要制造方法、检验检测方法、使用中应注意的安全要求等重要内容,对安全影响较大,而且是所有生产环节的源头,一旦出现错误会导致一系列错误发生,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所以必须严格管理。目前、我国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进行许可管理。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制度在我国实行有近30年的历史,对保障锅炉压力容器质量、规范市场起了重要作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及部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压力管道元件原来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2003年初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时决定,把原来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上述产品纳入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实现了所有特种设备全过程安全监察,促进了这些特种设备安全水平的提高。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制度在我国已经实行了20多年,对保证特种设备质量、规范市场起了重要作用。由于大多数特种设备是在使用现场完成整台设备最后的安装、调试和功能试验等步骤,现场安装等同于整机出厂产品的安装车间,有效控制安装质量是保证特种设备本质安全的一个最重要的环节,必须通过实施市场准入予以控制;而改造、修理就相当于制造的一种特定形式,改造、修理许可本身就是制造许可的一种特殊形态。

二、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的条件。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等生产活动直接影响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是保证安全运行的基础。一些重大事故都是由于生产质量不良导致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从事相关生产活动。根据国内外几十年的管理经验的总结,本条例提出了这些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活动的特点不同,企业从事相应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也应不同,所以在进行许可时,应分别制定条件,按照企业具备的不同条件来给予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