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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更新时间:2023-02-04 17:41:46作者:百科知识库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内容如下: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主旨

本条是关于建立特种设备档案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设备档案的目的。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是特种设备管理的一种重要内容。由于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因各种因素,产生缺陷,需要不断的维护、修理,定期进行检验,部分特种设备还需要进行能效状况评估,这些都要依据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等原始文件资料和使用过程中的历次改造、修理、自行检验检测、检验等过程文件资料作为依据。

二、档案包括设备本身技术文件和使用管理、检查有关记录等二个方面。

(一)证明特种设备本身质量的文件资料,包括设计单位、制造单位、安装单位提供的设计、制造、安装文件,有设计文件资料、制造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特种设备使用说明书、安装质量证明书等。特种设备在使用中,因工作需要进行改变性能的改造,应当如同设计、制造、安装的有关规定,做好改造的设计、施工的各项检查等,需要设计、施工单位出具设计文件和施工质量证明等资料。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发生问题或者在自行检验检测、检验中发现缺陷,需要进行修理,一般修理只要求做好记录;对一些重大修理,如承压设备的承压部件修理、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重要部件的修理应该由负责修理的单位出具证明,并需要由检验单位出具监督检验报告。这些文件是反映特种设备基本本身状况的原始文件,证明了特种设备本身安全性能,是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出示的一种安全性能保证。(二)使用过程的记录文件,包括定期检验、改造、维修证明;自行检查记录;设备日常运行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定期检验记录主要是将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定期检验的情况进行记载,检验报告也应该存档。为及时发现特种设备运行中的各种隐患,并对设备安全使用状况进行分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组织对使用过程中的特种设备进行年度检查和定期巡回检查。一般情况下,自行检查和巡回检查是在不停机的情况下进行的,反映了设备在当时的安全运行状况,都需要记录下来。如石化企业对运行中的装置,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客运索道运营单位在运行前,要进行检查等,检查情况都要进行记录。

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必须控制其运行参数,如锅炉、压力容器的运行压力、温度等,虽然许多设备已经利用自动仪表进行自动记录,但还必须由人进行观察并记录这些运行参数。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都要进行一定的维护保养,以便保持正常的可靠的运行状况,如电梯的维护保养等,维护保养情况也必须记录。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和发生的事故及其处理情况也要如实进行纪录。对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进行纪录,是强化责任的一种手段,是确保安全运行的一种措施,是使出现问题有据可查,便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三)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并保持完整,也反映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管理水平。目前,特种设备档案的管理和保存,仍然相对薄弱,特别是一些小型企业,管理人员流动性大,档案流失情况相当严重。为此下一步应当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保存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年限,进一步明确保存期限,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