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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更新时间:2023-02-04 17:23:26作者:百科知识库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内容如下:

税务机关收到税款后,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纳税人通过银行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委托银行开具完税凭证。

主旨

本条是关于开具完税凭证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是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增加的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一、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二、纳税人通过银行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委托银行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