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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收到有关保护驰名商标的案件材料后应当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3-02-04 17:12:46作者:百科知识库

商标局收到有关保护驰名商标的案件材料后应当如何处理?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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