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2-04 16:34:34作者:百科知识库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是指《商标法》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包括五种行为,即: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对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作了规定,包括两种行为:①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晶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②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凡违反《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上述行为,均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