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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如何让对方正确使用探视权

更新时间:2023-08-21 17:58:33作者:

民法典中如何让对方正确使用探视权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民法典中如何让对方正确使用探视权,哪些人可以中止探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一、民法典中如何让对方正确使用探视权

《民法典》中让对方正确使用探视权:

1.协商好具体明确的探望时间和地点;

2.当对方有危害未成年身心健康时提示对方,还没有悔改的,监护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禁止令,禁止其继续探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哪些人可以中止探望

1.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

2.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七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想要让对方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探视权,就要和对方将探望的时间地点等商量清楚,不能阻碍对方的探视,当对方出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情形时及时申请中止探望,可以申请的人有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对于子女抚养权还有疑惑的到律查查咨询一下吧。

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