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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更新时间:2023-08-21 17:57:03作者:

离婚后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离婚后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时效是一年的时间。根据《民法典》第188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是离婚损害方面的赔偿时效是法庭当中定有规定的情况,所以应当是根据另外的法律规定来确定最终的诉讼时效。

一、离婚后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1、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人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和成年子女代为提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提出时间是怎样的?

1、符合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在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于结婚之后涉及到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如果是离婚之后发现之前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完,或者是有相关的精神方面的损失,完全可以要求进行赔偿,但是也需要注意《民法典》当中一年诉讼时效的限制性规定。

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  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