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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离婚诉讼请律师费用是直接交给律师吗

更新时间:2023-08-21 17:02:25作者:

苏州离婚诉讼请律师费用是直接交给律师吗

当然不是,《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非常明确,律师费是统一交给律师事务所的,作为执业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不可能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律师的行为是违法的。

一、苏州离婚诉讼请律师费用是直接交给律师吗?

离婚诉讼请律师费用不是直接交给律师,要交给律师事务所。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除前款所列三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二、离婚诉讼律师费适用风险代理吗?

离婚诉讼不适用风险代理,不适用风险代理的案件包括: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三、诉讼离婚律师主要负责哪些工作?

1、接受法律咨询,查看是否具备离婚的条件或是否具备在某地提出离婚的条件。

2、根据当事人的现状和目的,离婚律师代为起草离婚起诉状,向辖区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

3、与法院沟通,确定开庭时间,与当事人共同参加庭审。

4、审理期间离婚律师应与当事人沟通是否接受法院的调解或是否接受对方的条件并予以撤诉。

5、领取判决书,就判决结果与当事人商议。

四、诉讼离婚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1、律师依法执行民事诉讼代理时,不受任何单位、个人非法干预,具有独立执业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2、律师在民事诉讼代理中,有查阅案卷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的权利。

3、律师在法庭上,经审判长许可,有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发问权;有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权;有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有对当庭宣读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录等证据提出异议权;有申请重新鉴定或者重新勘验权。

4、律师发现被代理人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提出无理或非法要求的,有拒绝担任代理人权。

5、律师在诉讼中,对审判人员、执行人员侵犯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揭发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6、律师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因案情复杂,开庭时间过急,出庭准备时间不足,有向法庭申请延期申请权。

7、解除委托关系权。

8、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律师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无论请律师提供哪种法律服务,都应该由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不过,离婚诉讼这种民事诉讼,苏州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执行政府指导价。各地政府在制定指导价格的时候,也会结合律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及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  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