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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离婚诉讼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更新时间:2023-08-21 17:00:42作者:

青岛离婚诉讼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青岛离婚诉讼律师费用在不涉及到财产分割金额的情况下,是每个案件收取1000至2000元不等的代理费用的,如果还涉及标的额的还需要按照比例进行收取,标的额不同收取的比例也有所不同。

一、青岛离婚诉讼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如果标的总额没有超过一万元的,收取1000至2000元不等的基础律师费用,如果标的额超过一万元的,将按照下列比例进行分段的累计收费:

1、标的额为10001至100000元的,收取5%—6%的律师费;

2、标的额为100001至1000000元的,收取4%—5%的律师费;

3、标的额为100001至5000000元的,收取3%—4%的律师费;

4、标的额为5000001至10000000元的,收取2%—3%的律师费;

5、标的额为10000001至50000000元的,收取1%—2%的律师费;

6、标的额为50000001以上的,收取0.5%—1%的律师费。

二、在青岛委托律师提起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对方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当事人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律师在处理离婚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委托人的需求来收取一定金额的律师费用,这个费用需要双方通过协商去决定,决定之后还需要双方在签署的协议书中明确的体现出来,避免后续双方出现一系列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  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