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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保险理赔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更新时间:2023-08-21 16:47:37作者:

民法典中保险理赔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中保险理赔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一、民法典中保险理赔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保险理赔金因为是一方受到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所以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由于保险理赔金具有人身属性,是一方人身受到伤害后获得的赔偿,所以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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