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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了彩礼本来准备结婚了分手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3-08-21 15:50:24作者:

送了彩礼本来准备结婚了分手怎么办?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送了彩礼本来准备结婚了分手怎么办,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一、送了彩礼本来准备结婚了分手怎么办

彩礼是可以要回来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

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

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

(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此条司法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婚约阶段(即未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和合法婚姻阶段(即已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同居关系)而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该如何处理并没有规定。

依据司法解释,没领结婚证是可以返还彩礼的。

二、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

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

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

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

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因此,如果当初男方是赠送给女方彩礼,要求女方和他结婚,如果最终双方没有登记结婚那么男方是可以把彩礼拿回去的,不过如果并不是用于彩礼,而只是双方在交往期间的正常往来,这种情况是不能够要求女方返还的,因为他根本就不叫做彩礼。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  彩礼  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