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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更新时间:2023-02-04 15:49:21作者:百科知识库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理解。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主旨

本条是关于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在为病人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按照本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病原体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一、隔离技术主要包括:

(一)建筑布局的隔离与功能流程:布局与功能流程,应达到“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防止污染环境”的要求,功能流程做到洁、污分开,防止人流、物流导致的污染。在建筑分区方面:(l)医疗机构应进行区域性划分为低危险区(清洁区)、中等危险区(半污染区)、高危险区(污染区)、极高危险区(重点保护区);(2)隔离病区应分为“三区”“两通道”和“两缓冲”并有实际屏障和设有隔离标志;(3)病室隔离用于保护性隔离以及感染的防扩散隔离,应设在普通病房的尽端。

(二)防护隔离:医疗机构应熟练掌握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如:口罩、护目镜、手套、隔离衣等并了解使用中注意的问题。

(三)隔离技术:(l)标准预防:针对医院所有病人采用的一种预防,不论病人是否确诊或可疑感染传染病,都要采取标准预防,这是控制医院感染的基本隔离措施。(2)基于传播方式的隔离,对于确诊或可疑的传染病人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的附加基于传播方式的隔离预防。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不同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①对确诊或可疑传染病人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附加基于传播方式的隔离预防(即根据传播途径不同采取相应的隔离技术措施)。②对耐甲氧西林/苯唑西林的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VRSA)耐万古霉素的肠球菌〔VRE)等新发多重耐药菌也要采取隔离措施

二、针对感染性疾病传播的“三个环节”,即感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者(易感宿主)。采取隔离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宿主,在预防感染性疾病的传播起着重要作用。

(一)隔离感染源的方法

1.传染病人与普通病人严格分开安置。

2.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区/室安置。

3.感染病人与高度易感病人分别安置。

4.同种病原体感染病人可同住一室;

5.可疑特殊感染病人(包括可疑传染病人)应单间隔离。

6.根据疾病种类、病人病情、传染病病期分别安置病人。

7.成人与婴幼儿感染病人分别安置。

(二)阻断传播途径的方法

病原微生物可经多种途径传播,不同微生物传播方式不同,需采取不同的隔离措施。传播途径有5种,包括空气、飞沫、接触、媒介、生物媒介(虫媒)。

1.空气传播:长期停留在空气中的含有病原微生物的飞沫颗粒(≤5μm)或含有传染因子的尘埃引起的病原微生物在空气当中播散可以被同病房的宿主吸入或播散到更远的距离。如果病人确诊或可疑感染了经空气传播的疾病,如结核、水痘、麻疹、等,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要采用空气传播的隔离预防,要采用以下隔离措施:

(l)确诊或可疑感染病人应单间安置或负压病房;

(2)无条件时,相同病原微生物感染病人可同住一室;

(3)尽可能避免转移病人的和限制病人活动范围。必须运送时注意医务人员的防护;当病人病情允许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尽可能减少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4)加强通风设施和做好空气消毒。

2.飞沫传播:是一种近距离(一米以内)传播。传染源产生带有微生物的飞沫核(≥5μm)在空气中移行短距离后移植到宿主的上呼吸道而导致传播。如果病人确诊或可疑感染了经飞沫传播的疾病,如SARS、百日咳、病毒性腮腺炎等,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用飞沫传播隔离预防措施。

(1)病人之间、病人与探视者之间相隔空间在1米以上;

(2)自然通风,空气不需特殊的处理;

(3)可疑或确诊传染病人安置在单人隔离病房;

(4)无条件时相同病原体感染的病人可同住一室;

(5)当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体内物质有可能喷溅到面部时医务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病情允许时病人也应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3.接触传播:是医院感染医、患之间交叉感染的最重要的的传播途径,分为两类:(l)直接接触传播,即在没有外界因素参与下,易感宿主与感染或带菌者直接接触的一种传播途径。(2)间接触传播。即易感者通过接触了被污染的医疗设备、器械和日常生活用品而造成的传播。被污染的手在此种传播中起着重要作用,

对确诊或可疑感染了经接触传播的病原微生物如胃肠道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皮肤、伤口感染等疾病,应在进行标准预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用接触传播隔离预防。

(l)确诊或可疑病人安置在单人隔离房间;

(2)无条件时可将同种病原体感染的病人安置于一室;

(3)限制病人的活动范围。减少不必要的转运,如必须转运时,应尽量减少对其他病人和环境的污染。

(三)保护易感宿主的措施

保护易感宿主的措施可以采取:(l)对易感宿主实施特殊保护性隔离措施,必要时对易感宿主实施预防性免疫注射。(2)免疫功能低下和危重病人与感染病人分开安置。(3)必要时根据不同的感染病人进行分组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