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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立遗嘱可以不给第一继承人吗,相关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1 15:04:27作者:

民法典立遗嘱可以不给第一继承人吗,相关法律规定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民法典立遗嘱可以不给第一继承人吗,相关法律规定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一、民法典立遗嘱可以不给第一继承人吗

民法典规定,立遗嘱目的是指定由谁继承遗产,所以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给第一顺序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遗产。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所以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指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