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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更新时间:2023-08-21 14:50:20作者:

家庭暴力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4、民事庭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5、双方到庭,由法院进行调解。6、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如今家庭暴力问题频频出现,于是便出现了因家庭暴力而离婚。那么家庭暴力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呢?下文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整理,总结了以下内容。

一、写离婚起诉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孩子的抚养问题

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二、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

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进行起诉

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四、立案审查

法院会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

五、法院发送传票

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六、离婚调解

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

七、开庭

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

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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