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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构成家庭暴力?

更新时间:2023-08-21 14:49:31作者:

哪些行为构成家庭暴力?

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甚至使用刀械枪枝等攻击受害妇女。。2、言语虐待: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受害妇女。。3、心理虐待:威胁自杀、不准对方使用电话和拥有金钱、逼问妇女行踪。

家庭中存在暴力现象是较为普遍的,但不是所有家庭中的打骂、争执行为都能够成家庭暴力。那么,哪些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呢?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家庭暴力相关的法律常识,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以下是国际社会学界对家庭暴力概念比较广泛的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虐待行为。它包括对配偶(前夫、前妻、同居人或男女朋友等亲密关系)、亲子、手足或长者的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

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甚至使用刀械枪枝等攻击受害人。

2.言语虐待: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另一个人。例如:吼叫、尖酸讽刺、威胁将对方或小孩杀害、扬言使用暴力、大骂对方愚蠢、侮辱、不实的控诉。

3.心理虐待:威胁自杀、不准对方使用电话和拥有金钱、逼问对方行踪、质问孩子是谁的和钱怎么花的?阻止对方探视其亲人、嘲笑、侮辱对方的朋友、滥用药物和酗酒、不实的指控对方有外遇、极度忌妒、无法保有一份工作、禁止对方上学或工作,跟踪、监视、谎言操控人、批评对方的外表、责备、冷漠以对。

4.性虐待:强迫对方进行性行为、逼迫对方看色情影片或图片、拒用保险套等等。

虽然我国法律对家庭暴力并没有如此严格的界定,但最新的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也有规定:指行为人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止人身自由,以及其他手段,给家庭人员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读法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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