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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婚姻无效的,结婚证是否需要收缴

更新时间:2023-08-21 14:33:14作者:

诉讼婚姻无效的,结婚证是否需要收缴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诉讼婚姻无效的,结婚证是否需要收缴,无效婚姻期间财产的处理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一、诉讼婚姻无效的,结婚证是否需要收缴

诉讼婚姻无效的,结婚证需要收缴。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要收缴结婚证,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无效婚姻期间财产的处理

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按共同共有的标准进行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在处理上适用以下原则:

1、协议原则。

协议是处理财产的先行程序,只有在当事人对其财产达不成协议时,才由人民法院判决。

判决应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并且处理的财产只能是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前的财产、同居中的(同居中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各自的收入,不能作为处理的标的。

2、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这里所称的合法婚姻当事人即合法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处理重婚财产时,不能处理属于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

然而在实践中,这些财产往往无法分清,处理时应本着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

另外,有些重婚的一方当事人系受骗的,无过错,在宣布该重婚无效时,在财产上也应予以适当的保护。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之后,一般来说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具体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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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  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