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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因继承取得物权有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1 14:24:04作者:

民法典的因继承取得物权有哪些规定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民法典的因继承取得物权有哪些规定,法定继承的顺位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一、民法典的因继承取得物权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关于因继承取得物权,《民法典》规定了取得物权的时间,是从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的。

二、法定继承的顺位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继承,事实上关乎着被继承人财产的传承,与千家万户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也正因为此,关于继承《民法典》设置了专门的篇章进行规定,并且,在其他章节之中也有着零星的规定,例如本文所涉及的因继承取得物权的内容。

因此,建议大家一定要积极了解继承的规定。

如果大家有关于继承方面的问题,也欢迎各位读者到律查查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