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21 14:06:34作者:
对于儿媳在法律上是不需要赡养公婆的,因为儿媳与公婆并不属于法律上的亲子关系,也不构成继承的对象,但道德上应当鼓励儿媳赡养公婆,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和处理。
一、对于儿媳需要赡养公婆吗?
儿媳是不需要赡养公婆的,法律中规定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媳妇与公婆不存在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因此媳妇可以不承担对公婆的赡养义务。但是根据继承法中规定表示,国家法律鼓励媳妇赡养公婆,但是不强制要求。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包括儿媳、女婿。
二、赡养的具体情况
(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晚辈对长辈的赡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我国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
2、法律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子女赡养父母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儿媳虽然在法律上不承担相关义务,但也应当对公婆的生活等情况进行关心,这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存在虐待等伤害行为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