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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有没有共同抚养的?

更新时间:2023-08-21 13:39:27作者:

抚养权有没有共同抚养的?

存在共同抚养的情形,只要男女双方协商一致,那么离婚后也可能由男女双方共同抚养孩子。但是更一般的情形下,是由男方、或者是女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

一、抚养权有没有共同抚养的?

1、存在共同抚养的情形。

夫妻在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共同拥有的,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是准许的。

2、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影响抚养权的因素有哪些?

1、影响抚养权的因素包括虑孩子的年龄、双方的负担能力、经济条件、抚养能力。

身体健康情况以及孩子的真实意愿等因素,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2、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法律并未明确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事由。

不少男女双方,会在孩子还没有成年之前就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由于父母对孩子负有抚养的义务,且此义务并不会随着离婚而消失,故此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需要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归属。若是双方都原意,那么也可以由男女双方轮流直接抚养孩子。

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