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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子女抚养权是否需要确定,相关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1 12:23:57作者:

民法典离婚子女抚养权是否需要确定,相关法律规定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民法典离婚子女抚养权是否需要确定,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一、民法典离婚子女抚养权是否需要确定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要协商好子女抚养权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要处理好子女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给付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