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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

更新时间:2023-08-21 12:12:47作者:

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

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理由;

4、被赠与房产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

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