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民法典中哪些组织可以担任监护人,什么是子女监护权

更新时间:2023-08-21 12:06:37作者:

民法典中哪些组织可以担任监护人,什么是子女监护权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中哪些组织可以担任监护人,什么是子女监护权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一、民法典中哪些组织可以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可以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组织,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三十二条【公职监护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二、什么是子女监护权

1、监护权分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和对精神病人的监护权所谓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2、监护权既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义务监护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

作为权利,监护人有权对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和干涉;

作为责任,监护人应当尽心尽力地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不能损害被监护人的任何利益。

3、子女监护权就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按照法律规定,监护权可以分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和对精神病人的监护权。

在这里,我们所要解答的是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

所谓子女监护权,就是父母对于自己的未成年子女所享有的监护权。

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其父母。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监护人可以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组织,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欢迎进行律查查在线法律咨询。

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