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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21 11:16:35作者:

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是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对于遗弃老人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并以遗弃罪进行判决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情况下对于赡养义务的认定,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处理。

一、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拒付赡养费,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老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判决生效后由法院强制执行。

2、霸占老人财产,将老人扫地出门,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3、虐待、遗弃老人,将受到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或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将面临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4、虐待、遗弃老人情节恶劣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二、《民法典》对于赡养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行为,是需要根据严重程度的不同来追究法律责任的,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上,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判决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本文标签:收养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