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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要公证吗?

更新时间:2023-08-21 10:49:27作者:

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要公证吗?

不需要公证,只要双方协商并签订了抚养协议就可以了;在确定了共同抚养之后就需要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对孩子不管不问的,那么另一方也是可以走法律的程序来解决抚养权的事情。

一、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之中子女的抚养权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离婚协议只需要男女双方协商一致签字,并且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离婚协议的抚养权约定不需要额外的再进行公证,办理公证手续。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对于子女的抚养权,还有财产债务的归属问题。关于孩子抚养问题,必须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抚养费是怎么算的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

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

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

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抚养费给付方式:

(1)一次性给付;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

4、关于抚养费的变更条款: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离婚时只要涉及到有孩子就需要协商好抚养费的问题,一般是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选择了共同抚养,而且也签订了抚养协议,那么也是可以的,同时也不需要额外的进行公证,只要各自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孩子才可以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成长。

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