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军人配偶重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更新时间:2023-08-21 08:20:23作者:

军人配偶重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构成重婚,因为军人具有特殊的身份,所以如果一方是普通人而与军人配偶重婚的,首先从两个角度分析,从普通人角度,构成重婚罪还有破坏军婚罪,从军人配偶角度,构成重婚罪。

军人配偶重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与现役军人配偶结婚的情形,确实是构成了重婚罪。这种情况,法律上叫“法条竞合”。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定破坏军婚罪。你要知道,重婚罪判的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破坏军婚罪判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判罚更重,这是法律对现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该条文构是我国军婚民事保护法律制度的核心,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适用范围。

条文只适用于配偶是非军人一方对军人提起离婚的诉讼案件,而军人向非军人一方提起的及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离婚案件不适用本条款。

其二,关于重大过错的认定。

我国婚姻法并未明确界定何为重大过错,只是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为重大过错提供了判断依据。该解释第23条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的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据此,现役军人的重大过错应包括:

(1)现役军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2)现役军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现役军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并对夫妻感情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比如,强奸妇女、奸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等,可以认定为重大过错行为。

按照《军婚法》规定: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所以,军人重婚也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本身属于亲告罪,但是如果涉及到军人配偶问题,那么情况就会有所不同,军人是保护社会的安全的,所以法律对于其婚姻利益做了特殊的规定,其中就涉及到破坏军婚罪的问题。

本文标签:同居  军人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