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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一方不到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3-08-21 07:44:56作者:

离婚诉讼一方不到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诉讼一方不到怎么办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在离婚诉讼中,原告一方不出庭的,可以判决驳回起诉,即作撤诉处理。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以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被告提起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离婚诉讼中,被告一方不出庭的,根据不同情形采取不同措施:

1.被告下落不明,传票公告送达,开庭时不到庭应诉,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可以收到传票,但是不愿出庭应诉,没有出具书面意见的,两次传唤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到庭;

3.被告可以收到传票,但是不愿出庭应诉,并且向法院出具书面意见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离婚诉讼一方不到怎么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  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