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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财产公证要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3-08-21 07:28:34作者:

婚前个人财产公证要怎么办理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婚前个人财产公证要怎么办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办理婚前个人财产公证需要经过以下四个步骤:

(一)当事人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有结婚证的也要带上结婚证。

2、与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协议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协议上的签名和订约日期需要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在公证员当面签字。

(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三)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四)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婚前个人财产公证要怎么办理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