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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5年内再犯是累犯吗?

更新时间:2023-08-08 09:15:03作者:

缓刑5年内再犯是累犯吗?

缓刑5年内再犯有可能构成累犯。但是在我们国家司法实践过程当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再次犯罪是否构成累犯是有不同的意见规定的。累犯的构成的话,必须是前面罪名和后面罪名都是属于故意类型犯罪。

一、缓刑5年内再犯是累犯吗?

缓刑5年内再犯有可能构成累犯。实践中,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在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缓刑犯可以构成累犯。其理由是,缓刑制度和假释制度都是执行刑罚的特殊方法。既然假释考验期满以后5年内再犯新罪可以构成累犯,那么,缓刑考验期满以后5年内再犯新罪亦可构成累犯。

第二种意见认为,缓刑犯不能构成累犯。其理由是: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理由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该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累犯的构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

2、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3、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

二、特殊累犯构成要件是什么

构成刑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累犯,相对于一般累犯而言,被称为特别累犯。

根据《刑法》第66条的规定,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这里对成立累犯的时间条件没有任何限制,体现了对构成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更加从重处罚的精神:其条件为:

①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如果前后罪都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其中之一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则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但这并不影响可成立一般累犯。

②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罪被判处或者应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某种附加刑的,也不影响其成立。

③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故意犯罪在我们国家是比较常见的,如果说是在故意犯罪的执行完毕之后,五年之内重新的犯罪,并且所判的刑罚是有期徒刑也是属于故意犯罪等,那么将会构成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累犯。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