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8 08:35:49作者:
怀孕了贩毒也是会被抓的,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判处监外执行。在司法审理过程中,只有存在贩毒的犯罪事实,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司法判决,至于量刑情况以及执行的相关情况可以根据实际调整。
一、怀孕了贩毒会不会被抓?
肯定会,怀孕和判刑没有必然的联系,仍然应当按照她的行为进行定罪。只是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可以监外执行。对于怀孕期间的妇女不宜采用刑法处罚,取保候审是一种人性化的体现,反映出法制的人道一面,不过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就是可以逃过法律的制裁,待妇女产后应当处罚的还是要处罚。
贩卖毒品是毒品犯罪中数量最多,涉及范围最广的一种犯罪,毒品的贩卖是毒品从制造到消费过程的主渠道和中心环节。世界毒品非法贸易的利润已超过石油利润,贩毒已成为全球性问题。我国贩卖毒品的案件在全部毒品案件中所占比例极高,呈逐年上升趋势。究其缘由,系毒品案件具取证难、举证难特点和证据体系尚未完善的现状所致。查获并审判的案件与毒品现状相距甚远,主要原因在于证据的收集和认定存疑。贩毒案件在组织性、隐秘性上不同于普通刑事案件,因证据稀少欠缺,缉毒队伍的科技含量偏低,证据诉讼意识又不高,证据体系不完善而缺失行之有效的证据规则,加之公检法存有分歧,证据的收集和认定也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 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
(1) 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 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 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 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 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 赊销毒品的;
(7) 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我国法律上对于怀孕的妇女在司法审理过程中是有一定特殊照顾的,主要是体现人道主义精神,但如果犯罪事实确凿,应当按照法律依据来进行司法判决,但可以根据特殊情况进行照顾处理,一般可以判监外服刑或者取保等情况,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