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8 07:58:39作者:
袭警在中国内陆还没有入刑,但是人大会议,法律委员会等都在研究其是否应当入刑的问题。袭警通常涉及到妨碍公务罪的问题,但是没有一个单独的罪名,如果入刑,成立单独的罪名,对于警察类人员会得到很好的保护。
一、袭警罪入刑问题是怎么样的?
袭警罪的部分: 一些全国人大代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多次提出在刑法中增加规定袭警罪。法律委员会经同有关方面研究认为,在实践,我国对袭警行为一直是按照刑法第二十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规定处理的。针对当前社会矛盾多发,暴力袭警案件时有发生的实际情况,在妨碍公务罪中将袭警行为明确列举出来,可以更好地起到震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据此,建议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一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修正案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二十一条
袭警罪
特指袭击警察的罪名,一般存在于英美法系国家,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不以独立罪名模式存在,袭击警察行为多以“妨害公务罪”论。在华人地区里,香港承袭英国法律传统,所以一直有袭警罪。存在国家一般是英美法系国家大陆国家袭击警察行为多是“妨害公务罪”两种模式,普通法国家、大陆法系国家这些年来,全国暴力抗法袭警事件频频发生。警察的人身安全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浙江省副主委车晓端建议,在刑法修正案中增设“袭警罪”。
“袭警罪”大致分为两种模式,第一种是普通法国家,采取独立罪名方式,有独立法例制裁相关行为。第二种为大陆法系国家,由于强调制裁普遍行为,故以非独立罪名模式;法国、德国及意大利,把袭警行为规定为妨害公务罪的一种,有不同程度的量刑。日本则把袭警罪分为两部分,情节较轻则依照“妨害公务罪”论,处罚较轻,而造成重伤或死亡,则作为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中国香港
在香港法例中,有两条例针对袭警,一为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36b,即“袭击、抗拒或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任何警务人员或在协助该警务人员的人”,最高可监禁两年。另一条例为第63章,即“任何人袭击或抗拒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或协助或煽惑任何人如此袭击或抗拒......循简易程序定罪后,可处罚款$5000及监禁6个月。”
两条例对罪行的描述非常相似,但刑罚却颇不相同。在每一个个案中,到底用哪一条例控告,是由警察选择的。
中国内地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
《刑法修正案(九)》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有了“袭警罪”,警察在履行职务时的安全保障,将会得到加强。 [1]
袭警在当今社会也是很常见的,所以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保护也势在必行,很多人都认为,袭警的行为应当另外单独的成立一个罪名,袭警罪,目前法律也在不断的进行研究,是否需要单独的将其成为一个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