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8 05:10:38作者:
所谓防卫过当就是当我们遇到他人不当侵害时,所进行的正当防卫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从而造成他人重大损害,应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所谓防卫过当就是当我们遇到他人不当侵害时,所进行的正当防卫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从而造成他人重大损害,应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从它的本质来看,首先是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这是对社会有益;其次防卫的行为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限度而造成的重大损害,可以看出防卫过当是不正当的行为和对社会轻微危害。所以说防卫过当是轻微的犯罪行为。
那么在我国刑法的第20条第2款也规定了,防卫过当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防卫过当之所以要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
第一,在客观上来说防卫过当的行为对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害;就比如小偷偷盗,很明显小偷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这时可以进行正当的制止偷盗这种不合法的侵害,你可以抓住小偷并及时报警处理,但如果采取了杀死小偷这种行为就是属于超越了防卫尺度。
第二,在主观上来说“过当”行为带来损害的结果存在两个方面:应该有的损害和不应该有的损害。而防卫过当只是对不应该有的损害却造成了损害的负刑事责任。例如小偷偷盗如果采取的是杀死小偷这种行为就是属于不应有的损害。
关于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是定罪,那么防卫过当不是具体的独立的罪名,他只是表明防卫这种行为,就比如没有所谓的“防卫过当罪”这个罪名。其次对于量刑,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那么什么情况下减轻处罚,什么情况下免除处罚呢,根据我的司法实践,应该考虑几个因素:
1、防卫目的,如果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防卫过当的,会比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防卫过当的处罚更轻些;
2、过当程度,比如可以采用比较轻微的的手段进行防卫的却采用了比较危险的行为进行防卫,那么所造成的损害比较轻微的处罚相应轻微,造成损害严重的处罚相对较重些;
3、罪过形式,也就是说如果你是一时疏忽一时失手,或者是间接,处罚减轻乃至免除处罚;
4、权利均衡,如果是为了保护重大的权益而防卫过当的比为了较小权益而防卫过当的处罚更轻些;
5、社会舆论,就在量刑的时候要保护社会群众正当防卫的积极性,同时也要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严肃性。
如果面对的是行凶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危害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我们可以采取防卫措施,若防卫时造成侵害人损害或者死亡的,这不属于防卫过当,所以不用负刑事责任。
所以,在我们的生活中如若遇到了不法分子侵害自己权益的,需要注意进行正面适当的防卫,犯罪情节严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