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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拿不到本金可以要求政府承担么?

更新时间:2023-08-08 04:10:46作者:

非法集资拿不到本金可以要求政府承担么?

非法集资拿不到本金是不能要求政府承担的,没有召集其他人员参加,属于受害者,没有法律责任,但参与非法集资的钱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有关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

一、非法集资拿不到本金可以要求政府承担么?

召集其他人员参加,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没有召集其他人员参加,属于受害者,没有法律责任,但参与非法集资的钱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有关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

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二、非法集资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条第2款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这里的单位,既可以是可以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不能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可以是其他非金融机构。

2、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3、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客观方面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金融管理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出具相应的凭证,承诺其在一定期限内会还本付息,通常表现为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利率,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所谓“公众”意即吸收存款对象的不特定性,指社会上大多数人。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存款包括个人存款和机构存款,所以公众包括法人组织。

综上所述,参与非法集资的受害人是出于自愿,政府部门有权对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做出处罚,包括判刑及处以罚金,并积极的组织退赔,但是集资人拿不回本金,不能要求政府部门买单。政府部门没有义务承担这部分损失。因此,广大投资者在理财的时候要选择正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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