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8 04:09:42作者:
中国古代历代法律都把通奸行为规定为犯罪,那时通奸又称为“和奸”。最早关于通奸罪的说法见于《尚书》:“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对通奸者处以宫刑,那是生不如死的惩罚。清朝的法律沿袭明朝和元朝的法律,允许私刑,允许捉奸,并可当场杀死通奸男女。但我国现在是没有通奸罪的。
我国现目前与通奸罪的相关内容
1、“破坏军婚罪”。即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则构成了“破坏军婚罪”。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9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强奸罪”。即和未满14岁的幼女通奸的,以强奸论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二款:“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
3、“重婚罪”。即自己已婚、或对方已婚、或双方均已婚,而自己和对方公开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结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此种行为算作是事实婚姻,以重婚论。参照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我国不存在“通奸罪”,即“通奸”这种行为本身是完全合法的。“通奸”的道德性则有一定争议。
没有规定通奸罪,确实彰显社会和法律的宽容,但不等于纵容通奸行为。婚姻需要法律保护,需要中国五千年文化的保护,当人们不道德的行为冲破道德规范的底线时,必然玩火自焚。
在一个开放的和高速变动的现代社会,每天都充满了诱惑和挑战,一劳永逸的婚姻已经成为过去。婚外情当事人大多属于情感迷误,多数可以通过自我认识,自我把握走出误区,而且在世界许多国家中,对成年人之间自愿发生的性行为是非罪的,不应用惩罚的方式处理;更糟糕的是,现代人活动半径过大,两性间存在广泛社会交往,而任何交往都可能被怀疑而被预设为违法,遭到“理直气壮”的侵权。这将无端增加两性交往的阻力和内耗,阻碍女性发展,阻滞社会生产力进步。
三从四德早已不是当今中国社会所倡导的道德指标了,因此通奸罪这个罪名也早已从各个国家的法律法规中被删除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出轨等行为是我们所倡导的,因此我国对于重婚罪等罪名也加以了规定。我们是一个开放的社会,但绝不倡导糜烂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