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8 04:09:06作者:
随着社会发展的多元化,每天有大量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发生,这就需要一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同时并通过法院程序进行处罚。但是还有少部分犯罪嫌疑人会拒不认罪的,那么,应当怎么办呢?对于法院来说,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都不影响案情的处理,若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便自然不会进行处罚。
随着社会发展的多元化,每天有大量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发生,这就需要一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同时并通过法院程序进行处罚。但是还有少部分犯罪嫌疑人会拒不认罪的,那么,应当怎么办呢?对于法院来说,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都不影响案情的处理,若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便自然不会进行处罚。
一、开庭后犯人不认罪怎么办
认罪与不认罪都不影响法院判决。
有罪并且认罪悔罪的:法院在决定刑罚标准时可以适当考虑从轻处罚。
无罪并且无证据证明犯罪的:即使当事人拼命说自己有罪,法院也不应该判刑。
有证据证明犯罪但个人不认罪的:法院依据犯罪的事实证据,依据法律规定的相关罪名,依法量刑。
二、犯罪嫌疑人死不认罪的,应该由司法机关来举证证明其已经构成犯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同时根据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什么是认罪
认罪是罪犯承认犯罪事实,并对其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应受惩罚性产生合乎行刑目的的认识。从认识的内容和程度来看,包括两个层次、三个继起递进的环节。两个层次是承认犯罪事实是认罪的低级层次,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受惩罚的该当性是认罪的高级层次;三个环节即认罪、服判、守法。承认犯罪事实,指罪犯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无保留地如实供述。一般来说,罪犯只要把主要犯罪事实和犯罪的主要情节交待清楚,即可认为系承认犯罪事实;认识到犯罪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受惩罚的该当性,是指罪犯对其犯罪行为产生与刑事判决基本一致从而合乎行刑目的要求的认识,即认识到并承识其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及其受惩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只有认罪,才可能服判,服判是认罪的必然认识结果;只有认罪服判,才可能进而领悟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神圣性和法律的严肃性,形成遵守法律的必要性的认识和其实践,遵守法律遂又是认罪服判的必然认识结果。三个环节在时间上继起,在认识水平上递进,最终通向刑罚感受能力。
综上所述,在审判机关人员进行开庭审理的过程中,相关犯罪嫌疑人应当配合工作,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实事求是的说明,法院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逍遥法外的犯罪人,也不会随意处罚一个没有犯罪的自由人。当然,若是没有罪行的相关当事人应担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