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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第二次被抓会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3-08-08 03:32:04作者:

卖淫第二次被抓会如何处理

在深层的社会层面,卖淫属于以交换的代价来获得的钱的不正当的行为,卖淫这种行为不正确的,首先第一次就不允许,那么卖淫第二次被抓会如何处理,卖淫第二次会缴纳罚金以及被拘留,第一次是5000下罚金,第二次应该会翻倍,并且会受到公安机关的思想教育,下面带你具体了解相关内容。

在深层的社会层面,卖淫属于以交换的代价来获得的钱的不正当的行为,卖淫这种行为不正确的,首先第一次就不允许,那么卖淫第二次被抓会如何处理,卖淫第二次会缴纳罚金以及被拘留,第一次是5000下罚金,第二次应该会翻倍,并且会受到公安机关的思想教育,下面读法带你具体了解相关内容。

卖淫是指为获取物质报酬(金钱、礼物等),以交换的方式有代价地或有接受代价之约地与不固定的对象发生的性行为。简单理解为收费的性行为。

传统上,这会涉及到某种直接的肉体接触。但是,随着电子技术革命和互联网的普及,产生了新的卖淫方式:从“电话卖淫(PhoneSex)”到经由互联网和移动电话的交互式的视觉接触,从而改变了以发生实质性性接触为判断标准的传统认识。

卖淫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属于违法行为,卖淫嫖娼更容易传染性病,梅毒、乙肝,艾滋病,等各种疾病。

光是卖淫的话,是不构成犯罪的,但会受到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除依法治安处罚外,还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收容教育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

但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的,构成传播性病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017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明确,强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属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司法解释共14条。

通过以上知识我们了解卖淫第二次被抓会如何处理,卖淫在中国属于违法行为,第一次的时候会缴纳大量罚金,如果是二次犯,将会处罚更严重的金额,另外还会延长拘留时间15天以上,特别是携带疾病的会依法处置有期徒刑,其中知道自己携带病毒的,有期徒刑会延长在至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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