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强制猥亵罪与非罪的区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8 03:03:25作者:

强制猥亵罪与非罪的区别是什么?

强制猥亵妇女,一般是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而非强制猥亵就是指侮辱妇女,一般是以追求精神刺激为目的,损害妇女声誉;猥亵妇女,必须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才构成犯罪,而侮辱妇女无此限制。

有一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对他人进行猥亵,这不仅严重的威胁了他人隐私权和自由权,并威胁到社会的治安,在我国的法律中将次规定为猥亵罪,那么强制猥亵罪与非罪的区别是什么?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来介绍一下二者的区别。

强制猥亵罪与非罪的区别是什么?

强制猥亵罪的定义

主体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主观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与非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概念:

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从犯罪定义,可以看出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即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到刑事处罚性。犯罪所固有的三个基本特征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和标准,并与一切非犯罪行为相区别。

(一)犯罪的本质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行为危害社会的特性,即行为对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造成这样或那样损害的事实特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必须达到严重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是否达到严重程度还要考虑如下因素:

(1)行为侵害社会关系的性质。这是决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的首要因素。

(2)行为的性质、手段、结果以及危害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

(3)行为人的自身情况和主观因素。

(二)刑事的违法性。

刑事违法性不是指一般意义的违法,如民事违法、行政违法等等,而是专指对刑事法律的违反。即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刑法有关犯罪的规定。

(三)应受到刑事处罚性。

任何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如民事违法的法律后果是民事处分,行政违法的法律后果是行政处分,而犯罪才应受到刑罚处罚,而其他违法行为不应受到刑罚处罚。

二、区分法定之罪的罪与非罪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一)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尤其是其中“但书”的规定加以区分。

该条规定了犯罪的定义,“但书”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就将罪与非罪的界限划分开来了。而“但书”包含了以下三个内容:

1、这里所指的是,行为虽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还不严重,因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如果行为根本没有社会危害性,并且不存在形式上符合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问题,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不适用此“但书”的规定。

2、适用但书的规定,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A情节显著轻微,B危害不大。“情节”指影响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的各种情况,如行为的方法、手段、时间、地点、一贯表现、目的、动机等;“显著轻微”指明显不严重、不恶劣。

3、“不认为是犯罪”,意指不是犯罪,不是“不以

犯罪论”。否则,“但书”就成了区分“以犯罪论与不以犯罪论的界限”了,而不是在用以区分罪与非罪。  (二)根据总则规定的犯罪构成的基本要件或排除犯罪的条件区分。

1、主观上行为是否基于罪过而实施。因为传统刑法认为只有犯罪符合了“主客观相一致原则”,才应认定为犯罪。

2、主体上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没有刑事责任,绝不可能适用刑法;只有刑事责任存在才能适用刑罚。”

而影响刑事责任的因素主要有两种:

1、个人的智力、知识因素,

2、精神因素。具体包括刑事责任年龄、精神障碍、生理功能严重缺陷等。

3、是否属于正当行为。“正当行为,即指客观上造成一定危害后果,形式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质上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不具备形式违法性的行为。”正当行为虽形式违法,但本质上无社会危害性,故而排除了犯罪性,当然为非罪行为。这类行为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履行职务行为、正当业务行为、自救行为、基于权利人自愿或承诺的损害、法令行为等七种。

(三)根据分则规定的各种犯罪的犯罪构成区分具体罪的罪与非罪。

分则对其所规定的犯罪,大都明确规定了犯罪构成的要件,符合则为罪,否则为非罪。

1、行为是否违反某种法规或规章制度。

2、情节是否严重,是否恶劣。这是从区分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途径区分了罪与非罪。刑法理论中,情节犯以情节是否严重、是否恶劣为构成犯罪的限制性条件。有严重情节则为罪,无则非罪。

3、后果是否严重。广义讲,它还包括数额是否较大的情形。它的意义多更在于区分结果犯的罪与非罪。

4、行为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特定的犯罪,对于主观方面的要求不同,有的要求故意,有的要求过失。主观方面便成了特定罪名成立与否,有时是罪与非罪的标准了。另外,主观上是否明知特定事实是否具有特定目的,也是罪与非罪的标准。如窝赃、销赃罪便要求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

5、客观上,是否使用法定方法、是否在法定地点、时间实施行为。如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要求使用暴力的方法、非法狩猎罪对时间或方法作了要求。

6、是否为首要分子。在共犯中为了缩小打击面,扩大教育面,对有些聚众性犯罪,刑法规定只有首要分子才构成犯罪,例如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三、区分罪与非罪的意义

(一)指导刑事立法的发展与完善。法律总是滞后的、也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并尽可能地完善,尽可能地符合社会理性与自然正义,真正成为“善良公正之技艺”,刑法当然也不例外。

(二)指导刑事司法。刑事司法实务中,尤其是审判工作实践中,归罪于人应严格依法定罪,“有法有罪,无法无罪”,在判定是否有罪时,依法定罪同时应以自然之罪理论为指导,虽违反规定而不具备罪的本质,一般不应定罪。

(三)进一步理解犯罪的本质、概念、特征,以及法定之罪与自然之罪概念的关系。犯罪本质严重的社会危害是划分罪与非罪的主要标准,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也进一步明确了犯罪概念与特征,区分了自然之罪与法定之罪的关系。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强制猥亵罪与非罪的区别是在排除了主体是否触犯了法律。我们在遭遇他人的猥亵时,应该立即报警,不要觉得被别人知道了会很没有面子就放弃报警,这样只会让犯罪者继续侵犯他人。今天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