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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悔罪的意思是什么?怎样认罪悔罪?

更新时间:2023-08-08 02:29:30作者:

认罪悔罪的意思是什么?怎样认罪悔罪?

认罪悔罪的意思是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对自己的罪行进行悔过,忏悔。首先要知罪,就是认识自己的犯罪罪行,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要认罪服法:要认清自己的犯罪危害。主动靠拢政府,努力改造犯罪思想,用实际的改造表现,踏实的行动和优异的改造成果,向党和政府赎罪、向社会赎罪、向受害人赎罪,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认罪悔罪的意思其实很好理解,从字面意思上看就是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对自己的罪行进行悔过,忏悔。一般犯人在监狱里面服刑时,就要接受认罪悔罪的教育,要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罪恶性,要懂得悔过。现在小编就要给大家讲讲认罪悔罪的意思是什么?怎样认罪悔罪?

一个人从公民到罪犯,从社会到监狱,无疑是人生道路上的重大转折。当你接到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走进监狱大门之后,这意味着你的法律地位发生了变化,意味着监狱改造生活的开始。面对现实,摆在你面前的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改造自己。认罪悔罪是接受改造的前提和基础,是重新做人争取光明的改造前途的重要一步。只有深刻反省自己的罪行,做到知罪、认罪和悔罪,才能产生罪责感,有了罪责感,才能认识到自己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从而产生悔改念头和赎罪心理,下定悔改决心,真正做到与罪恶彻底决裂。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与坏,不仅影响整个服刑期间的改造生活,还要影响到刑满释放后的人生道路。刑满释放后人有两种情景:有“浪子回头金不换”,重塑新篇章的;有不思悔改,重蹈覆辙的。为此,对正在服刑改造的每位人员,增强悔罪、赎罪意识在改造生活中至关重要。

那么我们服刑人员如何在改造生活中增强悔罪、赎罪意识呢?

一、首先要知罪。

知罪就是认识自己的犯罪罪行,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我国刑法规定,只有当一个人实施危害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时,才会被认定为犯罪。一个人有了犯罪行为,才会被法院定罪量刑。每名服刑人员都是因为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才被法院判刑而被投送到监狱服刑改造的。其罪行是客观存在,这是法院判决的事实根据。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任何企图掩盖、隐瞒自己的罪行的变换行为,不仅是错误的,而且也是徒劳的。承认自己的罪行是服刑人员认罪服法的前提,也是认罪服法的必然要求。那么服刑人员如何做到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呢?犯罪事实是指构成罪犯行为的各种因素的总和,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手段以及数额等。每个人犯罪都有犯罪事实,是一种客观存在,它是不容抵赖、狡辩的。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必须是承认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而不是只承认部分犯罪中主要犯罪事实。只要有犯罪事实,都必须如实地、彻底的予以交待和承认。只有这样,才是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改造现实中,大多数服刑人员都能做到承认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这是值得肯定的。但也有少数服刑人员千方百计地抵赖自己的罪责,对自己的承认,或者不肯全部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甚至隐瞒着余罪,抱有侥幸心理学,妄图蒙混过关。这种做法是极其错误的,这是典型的不认罪服法,是十分有害的。它将使自己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整天患得患失,忧心忡忡,必将严重影响到自己的改造前途。例如云南省某监狱罪犯王某,1995年4月因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入监改造。由于该犯一直不承认犯了故意杀人罪,无理缠诉,不服从管理教育,故未获减刑。眼看着与自己一同入监甚至后入监的服刑人员被改造成为守法新人,刑满释放后,王犯后悔不已,于2007年写出书面材料,承认犯罪事实,服从法院判决。2008年依法被减为有期徒刑19年,至今仍有余刑十六年多。可见只有承认自己的罪行,彻底交待余罪,才能争取主动,才测试获得宽大处理,才能主动接受改造,争取光明前途。而承认犯罪事实、老实交待余罪的服刑人员,将依法减轻或免予处罚;大胆检举揭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的服刑人员,将依法获得奖励。例如,某监狱罪犯覃某,通过教育,认清了自己的犯罪危害,并敢于检举揭发狱外重大犯罪活动,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予以减刑三年,提前刑满释放。因此,知罪是认罪悔罪赎罪的前提和要求,只有做到认识自己的犯罪罪行,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才能走好悔过自新重塑自我的第一步。

二、要认罪服法。

1、要认清自己的犯罪危害。

认清犯罪危害,就是要看到自己的犯罪,给国家、社会、人民群众和生命财产所造成的损失和破坏。犯罪危害,概括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

(1)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危害。如国家安全罪犯。

(2)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的危害。如盗窃抢劫、贩毒、杀人越货,拐卖儿童妇女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3)对危害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的危害。走私、贩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

(4)对被害者的家庭和自己的家庭的危害。服刑人员只有充分意识到自己的犯罪危害的严重性,才能正确对待法院的判决,正确认识自己的罪行,从而产生强烈的心灵震撼,才能产生悔恨心理,从而走上认罪服法的道路。那服刑人员如何加深对犯罪危害的认识呢?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一是要正确认识犯罪危害的客观性;犯罪一经构成,犯罪危害就客观存在。罪犯之所以被定罪判刑,就是因为行为触犯了刑法,地社会造成了危害,不然就投无路甚至走上绝路,他们却心安理得地用偷来的钱大吃大喝,道德沦丧到了丧尽天良、毫无人性的地步,这些人难道还有做人最起码的道德吗?

2、是心理上的原因。

不良的心理是导致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但直接导致犯罪的心理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畸形需要心理。一个人如果为了满足个人需要,超载了自身经济条件的可能性和自身难以达到的限度,从而非法地、不择手段的去获取和满足这种需要,这就是一种不正常的畸形需要心理畸形需要心理如果自己不加以克制、任其发展,就可能会导致犯罪。

(2)意志薄弱。意志薄弱的人,在心理上大多表现为自我压制不够,冲动过甚、盲目、容易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和腐蚀。

(3)情感、情绪失控。不良情感情绪如果不加以自我调节和控制而任其发展,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可能达到人们所说的“忍无可忍”状态,便会直接爆发犯罪动机和犯罪行为而进行凶杀、投毒纵火等犯罪活动。比如,王某和张会场嘻笑打闹,王将张头上的帽子摘掉,并当众讥笑张某头上的癞痢,张恼羞成怒,顺手用板凳猛砸王的头部,致王倒地而死。这个案例说明,情感、情绪失控可以引起犯罪的。

(4)私利动机的积累。一旦私利动机在头脑中占了上风,并且日积月累,就会导致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发生。例如:罪犯张某,经常爱占小便宜,地单位或他人的东西,总是千方百计地想拿一点占一点(这种爱占小便宜的心理就是一种私利心理),在一次偶然机会,他看到出纳将2万元现金锁到办公桌里,乘单位组织看电影之机,潜入办公室将2万元钱盗走,因盗窃罪被判刑入狱。

3、行为上的原因思想支配行为。

许多事实证明:一个人染上不良行为并且长期积累、强化最终是要导致犯罪的。不良行为导致犯罪的原因很多,概括起来有以下三个这方面:

一是行为上的劣根性。所谓劣根性,是旨某些人在成长过程中长期形成的根深蒂固的不良习惯。如赌博有瘾,浪荡成性,好吃懒做成癖等。

二是行为方式上的盲动性。所谓盲动性,就是指人的行为不经过慎重考虑,没有明确的目的,不顾客观条件就去干。这种行为上的盲动性往往导致犯罪的严重后果。如,有的人别人打赌说他不敢偷东西,人就不假思索的去偷;有的甚至为了逞强好胜而不惜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身体,以表现自己的“威武气概”等。

三是行为上的逆反心理。人们常说的“你要他向东,他偏要向西,你要他打狗,他偏要去撵鸡”就是属于这种心理。

所以说,一个人犯罪,归根到底还是由犯罪个人的主观思想所决定的。就象英国评论家斯麦尔芬的一句名言:“构成罪恶根源的东西并非金钱,而是对金钱的追求”。这句名言形象的说明了一个人犯罪的原因,主要在于自己不良的主观意识和腐朽的道德品质所导致,而决不是什么客观原因造成的,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因此,每名服刑人员都必须正确地、认真地、自觉地、从自身去查找、剖析和深挖犯罪产生的根源,增强悔罪赎罪意识,下决心铲除犯罪的思想根源,悔过自新。五、增强身份意识教育,强化耻辱感、罪责感,学会感恩,把赎罪落实到行动上。服刑人员要明确自己的的罪犯身份,时刻记住自己是一名正在接受惩罚和改造的罪犯,正确认识自己的罪行,认清自己给社会给他人带来的危害,深入剖析自己犯罪的原因,找到自己犯罪的根源,深刻反省,反思知悔,才能在内心深处萌生耻辱感,罪责感,产生赎罪意识。悔罪赎罪不能只停留在思想上,要把它变为踏踏实实的赎罪行动。因此,做为一名服刑人员,要把赎思想落实到行动中去,必须做到:严格遵守各项监规,坚决服从警察的管理教育,主动靠拢政府,努力改造犯罪思想,积极参加劳动,用实际的改造表现,踏实的行动和优异的改造成果,向党和政府赎罪、向社会赎罪、向受害人赎罪,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犯罪的人如果还有机会就要好好思考自己为什么会犯下这样的错,自己犯的罪对别人是造成了多大伤害,冷静下来思考后,是不是也会发觉其实根本没必要。所以才需要认罪悔罪。当然我们一般人也要克制住自己的行为,不要犯了错之后再去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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