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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申诉状都有哪些内容组成

更新时间:2023-08-08 02:09:42作者:

盗窃罪申诉状都有哪些内容组成

1、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2、申诉案由:申诉请求及理由。。3、请求事项。。4、事实和理由。。5、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在法庭没有作出一个明确的判决结果之前谁也不能说被告人就已经是属于罪人了,比如说当地刑事法庭在一审的判决结果当中已经对犯罪嫌疑人有盗窃的这种行为作出了相关裁决结果,但是如果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发现了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一审的判决结果的话,肯定是要提起申诉的,而申诉关键就是要有申诉状,有很多涉嫌盗窃的当事人可能都非常的好奇盗窃罪申诉状都有哪些内容组成?

一、盗窃罪申诉状都有哪些内容组成?

写给高级人民法院的申诉状格式: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申诉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不服XXXX人民法院(写明原终审法院名称)XXXXX第XXX号XX判决,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请求事项:(写明提出申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终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诉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二、刑事案件申诉流程是怎样的?

1、刑事申诉的立案

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暂行规定》的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申诉后,均应登记,认真审阅。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刑事申诉,均应立卷。”这就说明,申诉权人提出申诉时,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本院管辖的,都应采取文书形式立案。至于申诉立案得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不应过于苛求。只要初步确认申诉人具备申诉主体资格,在法定期限内,具状提出一定理由。管辖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即应予以立案审查。

2、刑事申诉的审查

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l)案件事实。弄清案件事实是审查申诉的首要任务。审查时,应调出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并与案卷认定的事实相对照,以确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明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如果发现了新事实,则要查明是否有充分的证据为根据。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这是审查申诉的法律方面的重要内容。所谓适用法律,是指应以判处当时有效的法律为依据。一般不能依据新法律翻过去的老案。只有为纠正过去错误的法律而制定的相应的新法律,才能作为申诉审查和再审审理的依据。

3、审查结果的处理

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对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经再审后的案件。对再审改判无罪或免予刑事处分的当事人的善后工作,原来有工作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移交原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原来没有工作的,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善后处理工作,是党和国家取信于民,树立法律威信,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普通民众可以自行了解一下我国规定的申诉状当中的一些组成部分,但是能够说申诉状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种法律文书,就类似于盗窃罪申诉状那也是涉嫌盗窃的当事人的代理律师来书写的,申诉状的格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发生改变,只不过当中的请求事项和事实与理由的法律专业程度要求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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