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23:59:48作者:
主体要件: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要件:行政侵权行为是行政赔偿责任最根本的前提要件行政侵权行为。
在当代这个社会,最近几年以来,关于行政方面的案件的数量越来越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家对于行政可能也比较熟悉,因为行政行为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但是许多人都不太清楚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行政赔偿
只有行政主体才享有行政权,才能实施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当然行政主体是由行政人员组成,行政行为是经行政人员作出。因此,行政主体往往具体化为有关的行政人员。没有行政主体,就不能构成行政赔偿。司法机关作为司法权主体,行政机关作为机关法人、行政人员作为公民等而引起的赔偿,都不是行政赔偿。
二、行政赔偿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具体包括:
(1)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行政执法人员;
(2)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行政职务的管理机构及其人员;
(3)自愿协助行政事务的人员
(二)行为要件
行政侵权行为是行政赔偿责任最根本的前提要件行政侵权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是执行行政职务的行为。既包括行政主体本身直接做出的职务行为,也包括行政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组织所做出的履行职务的行为。
(2)必须是在法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违法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三)损害事实
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基础条件损害包括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
(1)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实存在的损害对于某种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未发生的不确定状态的损害,不能请求行政赔偿
(2)损害必须是直接损害,不包括间接损害。
(四)因果关系,只有当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与行政相对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政机关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行政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行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首先小编需要提醒大家一下,行政赔偿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是因为行政赔偿涉及的双方主体似乎不平等的。其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要件、行为要件,除此之外还需要两者之间具有相关的因果关系。可能大家还有疑惑,可以找律师。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