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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罪是具体的危险犯吗

更新时间:2023-08-07 23:44:55作者:

销售假药罪是具体的危险犯吗

销售假药罪不属于具体危险犯,而属于抽象危险犯,也就是说只要犯罪嫌疑人有实施销售假药的这个行为就会构成犯罪,并不是说销售的假药已经导致有人身体健康受到危害了,才要追究刑事责任。经认定是假药的,相关人员都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一、销售假药罪是具体的危险犯吗?

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抽象危险犯罪,生产、销售假药危害的是公共安全,对人的生命健康构成严重的威胁,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二、销售假药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涉嫌销售假药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抽象危险犯和具体危险犯的定义是不一样的,具体危险犯的话,就要求该犯罪行为已经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像是销售假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这些都属于抽象危险,即不以危害结果来判定是否构成犯罪。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